新華社南寧8月25日電(記者王立芳)記者24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獲悉,今年秋季學期開始,廣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縣城及其以下所在地學校)住宿費將下調30%左右,使用政府財政資金建設的非公寓式學生宿舍,停止向學生收取住宿費。
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關於降低我區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住宿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進一步規範廣西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住宿費收費管理,減輕學生和家長負擔。
根據新的收費標準,廣西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使用政府財政資金或非財政資金建設的學生宿舍,當地公用經費基本標準已全部落實到位的,不能向學生收取住宿費,所需相關費用從學校公用經費中開支;尚未全部落實到位且確有困難的學校可適當收取住宿費,但需在原有基礎上下調30%左右。
按照住宿人數劃定,下調後的公寓式學生宿舍收費標準最高限是每名學生每學期28元至133元。使用非財政資金建設的非公寓式學生宿舍收費標準最高限是每名學生每學期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