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8月28日電(記者 王汝堂)從2008年起,山東省半數農村低保資金將由省級財政“買單”。
28日召開的山東省農村低保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各級政府要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不斷加大投入。已經確定資金投入和補助比例的,要儘快落實到位。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將每年新增財力部分優先用於民生工作,特別是農村低保工作。
據了解,山東省確定的農村低保對像是人均純收入低於800元的農村貧困人口。但山東省在這次會議上提出,現行保障標準高於800元的地方,不能因省裏確定了最低保障線而降低保障標準、減少保障人數。同時,要建立動態的低保標準調整機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綜合考慮物價水平變化等情況,適時適度進行調整,不斷提高農村低保救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