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記者 田雨、鄒聲文)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底審議了國務院關於節約能源保護環境工作情況的報告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跟蹤檢查淮河、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況的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從4個方面著手加強節能減排工作。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根據會議審議情況,對主要意見和建議進行整理,報送有關領導同志參閱,印發有關機關研究處理。
出席和列席人員認為,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國節能減排工作初見成效,但節能減排工作面臨的形勢仍相當嚴峻,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增速仍在加快,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有發生,節能減排指標的完成情況距離總目標仍有較大差距。這種狀況如不及時扭轉,必然使資源難以支撐,環境難以容納,社會難以承受,發展難以持續。
審議中,出席和列席人員建議從4個方面加強節能減排工作:
——切實落實節能減排規劃。當前要著重抓好兩類規劃的落實:一是要列出“十五”節能減排未完成項目建設時間表,倒排日期,夯實責任,保障落實;二是要儘快批復實施“十一五”節能減排工作各個專項規劃,對可能增加的能耗和排污量有一個科學準確的判斷和預測,集中力量抓好專項規劃的實施。
許多出席和列席人員建議,應儘快編制國家區域發展規劃,指導區域經濟健康發展,確定淘汰落後産能企業名單和時間要求進度,加強檢查督促;安排必要的財政資金,對經濟困難地區需要關閉的企業給予適當經濟補償,並幫助發展接續産業。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員指出,南水北調工程水污染治理工作迫在眉睫。如果不加緊治理,南水北調這一造福工程,可能會成為縱貫南北的污水網,成為貽笑大方的劣質工程,無法向全國人民和後代交代。
——切實落實節能減排資金。國家對節能減排的投入與實際需求相差很大。中央財政投入的資金不能按期到位。建議中央財政從每年的超收收入中拿出5%,用於建設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對一些經濟欠發達的地區不搞一刀切要求資金配套。改革完善節能減排投入機制。目前全國還有10多個省(區、市)沒有設立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建議儘快設立並逐年增加額度。要創新補助方式,更好地實行“以獎代補”。探索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的節能減排投入機制。
——切實把節能減排措施落到實處。目前鼓勵節能減排的價格、財稅、金融、貿易等政策不完善、不配套、力度不夠,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産品仍有較大的盈利空間。建議完善稅收政策,提高資源稅稅率,由按産量徵收改為按儲量徵收,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將水資源等納入資源稅徵收範圍;加快推進價格改革,在增加對低收入群體補貼的基礎上,加快天然氣、石油、水、電價格改革步伐,研究推進環境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提高排污費徵收標準。
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研發。我國節能減排的科技基礎還比較薄弱,技術支撐體系相對落後。建議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研發,選定一批技術難度高、研發投入大的重大關鍵技術,組織力量進行攻關;建立節能減排技術服務體系,重點支持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為企業和機構提供節能改造、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等方面的服務。
——切實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監管。政府中沒有能源綜合管理部門,節能執法主體不明確,剛性約束不到位。基層環保部門機構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執法手段和執法條件。節能環保執法監督偏軟,執法失職瀆職現象屢見不鮮。針對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建立健全節能減排監管體系,理順水污染防治管理體制,加強節能環保管理能力建設,加強公眾監督。
我國節能環保的技術標準體系不完善、不科學、不統一,降低了標準適用的有效性和針對性。應加強節能環保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建設。一是建立完善能效技術標準體系。二是儘快修訂完善污染防治技術標準體系。三是加快節能統計和環境監測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