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0日電(記者李薇薇)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得到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漸形成、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司法體制改革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逐步樹立……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統一起來,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法治之路越走越實、越走越寬。
在2007年全國人大通過的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中,首次明確規定了“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省、直轄市,應有農民工代表。”意味著1億多農民工將在中國的最高權力機關中擁有自己直接的發言人。對此,社會各界反映強烈,稱之為“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個標誌性事件”。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中國民主政治邁出的一大步,離不開平常的點滴積累:
2002年,在中國最主要的小商品集散地浙江省義烏市,在民營企業打工的朱林飛以高票當選為這個市的第一名農民工人大代表。目前在深圳、東莞、寧波等農民工集中的城市,都已陸續有外來農民工成為地方人大代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中國式”基層民主,已在廣大農村和城市社區生根發芽,村務公開、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廠務公開等民主形式得到普遍實踐。從中央到地方,重要的法規政策出臺前都要通過舉行聽證會、公佈全文等方式,廣泛徵求社會不同群體的意見和建議……
在中國社會前進的足跡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不斷得到堅持、完善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進程加快,民主形式不斷豐富,基層民主進一步發展,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不斷擴大。
正如同不斷堅持和完善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闊步發展提供了牢固的基石一樣,近年來不斷完善的法律制度,全面推進的依法行政,穩步進行的司法體制改革,全社會普遍增強的法律意識,逐步樹立起來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都在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奠定堅實的基礎。
10年前,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明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10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了180多部法律,通過了80多件法律解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件件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件件事關不同社會群體切身利益,讓這個目標越走越近。現在,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已達220多部,國務院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600余件。一個以憲法為統帥,部門齊全、數量適度、內在統一、外在協調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漸形成,在國家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基本都實現了有法可依。
與依法治國相呼應的是依法行政、依法執政。2004年3月,國務院下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對如何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出了具體要求。2004年9月,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第一次明確提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標誌著中國共産黨的執政方式從主要依政策執政向主要依法律執政轉變。依法決策、依法辦事、政務公開、規範執法……現在,中國的各級政府正自覺地把依法行政作為工作的基本準則,政府職能得到轉變,行政效率大大提高,決策進一步科學化民主化。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44個國務院部門共審核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163萬多件,行政審批項目中央一級共取消和調整1800多項,省級政府取消和調整2.2萬多項,全國80%縣級以上政府和政府部門建立了門戶網站,70%的市縣政府出臺了規範行政決策的專門規定。
死刑復核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及時發現糾正超期羈押等,讓司法更加注重人權保障;降低訴訟收費標準,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等,讓法律更加重視弱勢群體的保護;進一步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矛盾糾紛多元調處機制,不斷增加社會和諧因素;強化訴訟活動的監督制約,深化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根據黨的十六大對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作出的部署,中央政法委于2004年底提出了10個方面的35項改革任務。現在,各項改革平穩推進,絕大多數已取得實質性進展,政法機關的執法理念進一步端正,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理順,監督制約機制進一步完善,隊伍的整體素質進一步提高,執法環境和執法保障進一步改善。
從2002年12月到2007年5月,在中央政治局舉辦的40多次集體學習中,第一次學習的內容就是法律,學習內容和次數最多的也是法律;在第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期間,全國共有8.5億人接受了各種形式的普法教育……十六大以來,在黨中央帶頭學法,自覺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帶領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會法律意識普遍增強。此外,在中國自上而下推行了20多年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逐步讓人們從單純地學習法律、接受法律,轉變為自覺運用法律,參與社會法治實踐。現在,法律的權威逐步在中國社會樹立起來,生活依據法律規範,糾紛依靠法律解決,權益尋找法律保護,正成為越來越多中國人的行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