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9月27日電(記者 于新超)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採取措施,對廣告嚴重違規的藥品暫停在該省區域內的銷售。
記者從遼寧藥監局了解到,前一段時間遼寧的藥品廣告發佈情況監測結果顯示,部分藥品在廣告宣傳中存在擅自擴大藥品功能主治範圍、使用絕對化用語誇大藥品療效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為了保證公眾用藥安全,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的相關規定,遼寧省藥監局決定暫停違法廣告涉及藥品在遼寧行政區域內的銷售。
遼寧省藥監局公佈了暫停銷售的8種藥品的名單和違規廣告的內容。其中有:標示藥品生産企業為廣西邦琪藥業有限公司所生産的“桂龍藥膏(邦力康)”,利用專家的名義為産品功效作證明,如“我建議你趕快用邦力康調解一下”、“幸好有了邦力康,三虛同治”、“治得徹底”;標示生産企業為山西旭洲制藥有限公司的“肝絡欣丸”,使用絕對化用語誇大療效,如“全方位治療病毒性乙型肝炎的國家級新藥”,“治愈二十幾萬患者”等,並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為産品功效作證明;標示生産企業為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的“復方海蛇膠囊”,任意誇大藥品適應症,宣稱治療腦萎縮、腦癱等,“是治療各種腦病最好的藥物”。
遼寧省藥監局要求省內各市藥監局要通知轄區內有關藥品經營單位暫停銷售廣告嚴重違規的藥品,並加強對本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的巡查,特別是違法廣告中所涉及的藥品經營企業要重點檢查,必要時對藥品經營企業所經營的違法廣告涉及藥品進行登記備案。此外,如發現有關藥品經營企業繼續銷售的,可對藥品採取查封、扣押措施,並進行藥品抽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