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 如果發現非法食品生産經營案件或非法無證行醫案件等類似事件,衛生監督人員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進行報告。
這是衛生部27日印發施行的《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管理規定》中的要求。同時,衛生部公佈原發佈的《衛生監督統計報告管理規定》廢止。
衛生監督信息報告是衛生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我國衛生監督主要圍繞食品安全、飲用水安全、職業病危害、醫療與血液安全等突出問題開展工作。
新規定明確,衛生監督信息報告採用網絡報告方式。報告衛生監督個案信息時,報告人應在該信息産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報告。
我國傳染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通過網絡直報1天內就可從醫療機構報到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新規定還指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衛生監督信息報告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各級衛生監督機構為責任報告單位。衛生監督人員為衛生監督信息的報告人,負責相關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錄入工作。
新規定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充分利用衛生監督報告信息,建立衛生監督信息定期分析通報制度。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應確定專職報告管理員,負責衛生監督信息審核、上報工作。
新規定還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漏報、拒報、遲報、偽造和篡改衛生監督信息報告資料。對於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