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6日電(記者劉詩平、姚均芳)記者近日從中國銀監會了解到,截至2007年8月,銀監會已批准20家外國銀行將其中國境內分行改制為外資法人銀行,其中12家外資法人銀行已完成改制並開業,其餘正在籌建中。
2006年12月11日,我國全面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取消對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和客戶限制,取消對外資銀行的所有非審慎性限制,在承諾基礎上給予外資銀行國民待遇。我國適時修訂了《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實施法人導向政策,在自願和商業原則基礎上,鼓勵機構網點多、存款業務規模較大和準備發展人民幣零售業務的外國銀行設立或將現有分行轉制為法人銀行。
另據了解,截至2007年7月末,有22個國家和地區的71家外國銀行在華設立了132家外國銀行分行,另有外商獨資銀行19家(下設分行88家)、合資銀行4家(下設分行6家)和3家外資獨資財務公司。
外資銀行業務品種不斷擴大,服務方式日益多元化。外資銀行已獲准在華開辦金融衍生産品交易業務、QFII託管業務、個人理財業務、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和託管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等等,業務品種超過100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