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0月14日專電(記者 連振祥)記者近日從甘肅省政府辦公廳獲悉,甘肅省近期將農村消防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範圍,要求農村公共消防設施與新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並在“十一五”期間在一些建制鎮組建政府專職消防隊。
據了解,甘肅省要求各級政府在編制和修訂鄉鎮、集鎮、村莊、國有農場等總體規劃時,同時要編制消防規劃。在建設農村公路、人畜飲水、農村電網、農村沼氣、信息工程等農村基礎設施時,因地制宜同步建設公共消防設施。
按照規劃,到2009年年底前,甘肅省35個無滅火力量的縣要建成政府專職消防隊。到2010年年底前,人口超過2萬、年GDP超過5億元的建制鎮組建政府專職消防隊,其他建制鎮、集鎮和鄉鎮工業區、開發區組建政府專(兼)職消防隊,各村社組建和成立群眾義務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或治安聯防消防隊。村民委員會落實專(兼)職消防管理員,具體抓好日常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