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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取消基層政府有悖于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3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10月30日電(記者 來建強)30日,福建環境執法又打出一記“鐵拳”,6個存在嚴重環境違法問題的企業和工業園區被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掛牌督辦,處理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6個被掛牌督辦的企業和工業園區是:存在鉛污染環境安全隱患的晉江羅山佳華蓄電池廠、至今未建水污染防治設施的漳州百佳實業有限公司、存在礦庫環境安全隱患的大田縣金達礦業有限公司、建成投産10年一直未配套污染防治設施的順昌宏盛化工有限公司、屬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業莆田市東海蔡國良電鍍廠和排污管網建設嚴重滯後的福州江陰工業集中區,該工業區內已投産的24家企業有17家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

    福建省環保局副局長陳寧説,對長期超標排放、私設暗管偷排偷放、污染直排、存在重大環境隱患的企業一律停産整治;對基層政府出臺的有悖于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一律取消;對違法排污造成生態環境嚴重破壞,觸犯刑法的企業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年以來,福建環境執法的“拳頭”越來越硬。截至目前,已取締關閉23家年産1.7萬噸以下化學制漿企業和5家年産3.4萬噸以下草漿造紙企業;在全省86個工業園區檢查中,查出1263家存在環境違法問題企業,立案查辦3個存在較嚴重環境違法問題的工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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