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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打擊非法出版和整治"四假"專項行動延至明年3月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孫聞)記者8日從全國“掃黃打非”辦獲悉,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決定將全國打擊非法出版活動專項行動和整治假報刊、假記者站、假記者、假新聞專項行動延長至2008年3月底。全國“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已于7日下發了緊急通知。

   據全國“掃黃打非”辦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在8月至10月,這兩個專項行動開展期間,全國共收繳各類非法出版物3046.3萬件,其中非法報刊150多種124萬多份,其他非法出版物2922.3萬件。全國共查辦案件6246起,行政處罰案件6135起,刑事處理案件111起,刑事審結案件25起,刑事處罰109人。

    這位負責同志指出,經過前一階段的整治,以偽造盜用、假冒出版單位名義出版的非法報刊受到了一定打擊,但治理的目標尚未達到。比如:一些不法分子採取經常變換報刊名稱、易地發行等手段逃避打擊,繼續從事非法出版活動;一些在境外註冊或胡編亂造境外刊號在境內從事非法出版的不法分子還未受到有效的打擊;正規出版單位以一號多刊(報)或承包、合作等形式非法出版報刊的現象依然存在,尚未得到根本性的治理,有的甚至將刊號轉讓給個人或組織從事非法出版活動。這些非法報刊的存在,嚴重損害了我國新聞出版管理制度,有些導致內容和導向嚴重失控,對國家的文化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威脅。

    這位負責人説,對於上述情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引起高度重視,要充分利用兩個專項行動的有利時機,在繼續嚴厲打擊損害人民根本利益的非法出版物的同時,重點對各類非法報刊進行嚴格治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行業監管力度,凡未經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准或以一號多刊、承包、合作等形式租賃刊號或出賣刊號出版的非法報刊,要按有關法規規定嚴肅處理,對非法的要一律取締;對屢教不改的,要吊銷刊號或停業整頓;對為非法出版活動提供條件的出版單位要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報刊社要依法嚴肅處理。對利用權力攤派發行的報刊和敲詐勒索的記者,要依法嚴肅處理。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人員要堅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違法行為要選取典型案例公開曝光,決不能讓害群之馬損害媒體的公信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開展對專項行動重要意義的廣泛宣傳,加大對非法出版案件查處成果的宣傳報道力度,揭露非法報刊的種種非法出版手段及其危害,揭露假記者種種並不高明的行騙手段,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震懾犯罪,教育群眾,拓展“掃黃打非”的社會影響力和公共認同度,進一步形成有利於專項行動實施的社會輿論環境。

    通知強調,各級“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落實各有關職能部門治理的責任,加強部署和協調,加強對治理突出問題的指導和督察,加強對執行、落實情況的問責,對問題較大的地區和行業要專門督察、重點督辦。堅決排除來自各方面的干擾,堅決支持有關部門嚴格執法,對以保護地方利益、部門利益為遮掩,失職瀆職、徇私舞弊、內外勾結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移送紀檢監察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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