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1月15日電(記者石永紅)江蘇省建設廳日前出臺規定,自明年1月1日起,全省城鎮區域內新建12層以下住宅統一設計安裝太陽能,同時鼓勵農村集中建設的居住點統一設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江蘇省建設廳規定,江蘇城鎮區域內新建12層及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和擴建的賓館、酒店、商住樓等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築,應統一設計和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築設計單位應將太陽能熱水系統作為建築的有機組成部分,嚴格按照國家和江蘇有關標準規程進行系統設計。
規定要求,如果不準備採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要由建設單位和建築設計單位共同提出書面原因,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集專家對原因進行分析論證後作出決定。
江蘇省建設廳認為,江蘇已具備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的自然條件和産業優勢,且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成熟,與建築一體化設計、統一安裝可滿足城市規劃要求,避免一家一戶零散安裝對城市景觀造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