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1月15日電(記者譚博文)山西省太原市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試點工作日前全面展開。
太原審計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次審計年度為2006年,審計對像是行使村集體財務審批權的村幹部和參與村級經濟活動決策權的成員。對2006年底(2007年初)已換屆的村幹部進行離任審計,未換屆的進行年終經濟責任審計。
太原市每縣選取的審計試點村,要求70%的應為財務管理不規範的村、30%的應為財務管理規範村。財務管理不規範的村包括有群眾上訪的村、債務突出的村、土地補償費管理混亂的村、村級財政轉移支付違規的村。每鄉鎮至少確定一個試點村進行審計。審計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財務管理基本情況,財務制度建設情況,財經法紀執行情況,農民群眾關注的集體資産處置,債權債務管理,土地的發包、承包、專項資金管理,財務公開等情況。
太原審計部門有關負責人説,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是農村基層幹部監督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有利於促進農民群眾選出作風正派、廉潔奉公、為農民辦實事的村幹部,強化村級財務管理的監督約束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