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12月4日電(記者 范春生)為保障“民生工程”鉅額資金使用的安全,從今年3月到10月,遼寧省集中開展了查辦“民生工程”領域職務犯罪專項行動,堵住可能導致腐敗的漏洞。此間,檢察機關提出預防“檢察建議”352件,查辦了“民生工程”領域職務犯罪案件285件377人。
今年,遼寧省投入大量資金開展“民生工程”,其中包括改造棚戶區、新農村建設、改善教育醫療環境等多個領域。為了更有效地開展專項行動,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在行動之初,就組織各地檢察機關深入到這些“民生工程”項目中,了解棚戶區改造資金、社保基金、低保資金、涉農資金等專項資金在管理運行中易發生職務犯罪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研究分析犯罪特點、規律和趨勢,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和懲治工作。
在掌握了“民生工程”領域職務犯罪的特點之後,檢察機關深入剖析了現行體制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積極開展預防教育活動,並提出防範和遏制職務犯罪的對策建議。瀋陽市人民檢察院針對瀋陽市高新技術開發區財政局一幹部貪污、挪用鉅額農業稅金一案中所暴露出來的財務管理上的問題,向瀋陽市財政局提出了檢察建議,要求汲取教訓,在全市財政系統開展一次財務大檢查,進一步完善了瀋陽市的財政管理制度,健全了管理措施。
深入基層,剖析已結案件,分析掌握髮案規律和特點,是破獲人民群眾反映強烈職務犯罪案件的較佳渠道。瀋陽市東陵區人民檢察院在對去年查辦的瀋陽市渾南新區拆遷辦工作人員吳某玩忽職守、受賄一案進行深入分析後,抓住土地拆遷補償這一突破口,對全區若干鄉鎮進行調研,調取大量拆遷檔案,結果又發現一起故意越權為親屬及同事辦理五份房屋檔案、造成國家動遷補償款損失57萬餘元的濫用職權案件。最終使涉案人員受到懲處。
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遼寧各級檢察機關共提出涉及“民生工程”領域的預防檢察建議352件,預防諮詢153件,開展預防教育441次,進行案例剖析362件。此間,共查辦職務犯罪案件285件377人,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