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2月7日電(張靖)寧夏日前出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規定,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其所轄社區衛生服務站、協議醫療機構,違反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規定,出現超過規定限量開藥、串換藥品、開假處方等弄虛作假行為等情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視情節給予警告、責令整改、暫停從事定點業務或取消其定點資格。
《辦法》規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科醫護人員人數不得少於15人,社區衛生服務站不少於6人。在自治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用藥目錄》範圍內配置藥品,藥品配置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須達到100%,社區衛生服務站不低於80%。
同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按照社區衛生服務規範和社區用藥及診療服務項目,為參保人提供基本醫療服務。服務時,對於其中屬於基本醫療保險部分支付或超出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藥品、診療服務項目事先要告知參保人,不得為非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服務,也不得把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費用用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同時,以上機構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藥品價格、診療項目價格,公示衛生、物價、勞動保障部門的監督電話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