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記者孫聞)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副局長吳曉青7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山東乳山核電項目目前距進入環評程序尚早,更沒有開展建設活動,環保總局日前發佈有關説明並不是要“叫停”這一項目。
吳曉青説:“據我所知,目前乳山核電項目僅由有關方面簽署了投資協議,並未開展建設活動。這個項目還有大量前期工作要做,距離進入環評程序還早。”
6日,環保總局在網站上發佈關於乳山核電項目的説明。説明稱,依照國家法規,乳山核電項目在正式建設前,應經過國家環保總局的審查批准,但目前為止,乳山核電項目並未向環保總局提出申請,環保總局尚未受理該項目;我國對核電項目有嚴格的審查制度,如果乳山項目向環保總局正式提出申請,環保總局會對該廠址是否適合建設核電廠進行科學嚴密的審查;按照相關法律,乳山核電項目在立項前,業主應進行公眾調查或公眾聽證,相關人士可通過公眾參與充分發表意見;熱情歡迎相關人士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意見,真誠感謝各位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吳曉青表示,對於核電建設,國家有著比其他電站建設更加嚴格的報批程序和更加嚴密的科學論證審查程序,即使環保總局和有關單位對核電項目審查通過,最終還要經國務院核準才能建設。“我相信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知道核電建設的相關程序。”
同日,中核集團在京宣佈,中核集團山東乳山紅石頂核電廠址是國家核電中長期規劃中13個可選廠址之一。該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目前僅進行了水文、氣象、地質調研等前期工作,為《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廠址安全分析報告》的編制奠定了良好基礎,尚未開工。目前,該項目尚未進入環保總局報批程序,《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廠址安全分析報告》正在編制中。
中核集團有關負責人強調,自發展核電以來,我國制定了相應的法規,規範了核電建設程序。核電工程建設中的每個環節都必須嚴格依照國家法規開展工作,進行可行性研究,編寫並向國家環保總局遞交有關報告。在此基礎上,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遞交《項目申請報告》進行項目申請。
近日,國家核電中長期規劃中的山東乳山核電項目引起有關網民和媒體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