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山西洪洞12月10日電(記者 王炤坤、滕軍偉)針對山西洪洞新窯煤礦“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暴露的問題,山西省在全省範圍內部署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採煤專項行動,對5類煤礦實施關閉,對10類煤礦進行停産整頓。
要關閉的5類煤礦是:非法採礦的;已吊銷證照並確定關閉,但尚未按要求實施關閉的;證照不全或過期、停産整頓未經復産驗收擅自組織生産的;超層越界開採、以掘代採的;私自採購、儲存和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山西省政府還要求10類煤礦必須立即停産整頓,經驗收合格後才能恢復生産。這10類煤礦包括:一、《煤炭生産許可證》登記能力在年産60萬噸以下未按“一井一面(工作面)兩掘(掘進點)”要求佈置開採的;二、勞動用工登記備案率、勞動合同簽訂率、職工工傷保險交納率和全員培訓率未達100%的;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資格證上崗的;三、勞動組織、用工管理混亂,承包、轉包、以包代管的;四、超定員、超能力、超強度組織生産的;五、通風系統不完善、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六、沒有為下井人員全員配備自救器或入井人員未佩帶自救器的;七、井下使用三輪車進行運輸和使用其他非防爆設備的;八、不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後掘”規定和有嚴重水患未採取有效措施的;九、技術資料與實際開採現狀不符的;十、未執行《山西省煤礦重大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管監察辦法》,存在國務院令第446號規定的其他重大安全生産隱患的。
12月5日23時15分,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左木鄉瑞之源煤業有限公司新窯煤礦井下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名礦工遇難,18人受傷。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認為,該礦雖然“六證”齊全,但存在五大嚴重問題,即超層越界、非法盜採;違規作業、以掘代採;管理混亂、嚴重超員;盲目施救、蓄意遲報;打擊非法不力、疏于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