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新華社記者 劉錚) 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將於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將於同年5月1日開始實施。
正如立法者指出的那樣,這三部勞動法律是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深刻變革而制定的,需要調整複雜的關係,維護各方的權益,尤其是億萬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這三部法律的實施使我國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備的勞動法律制度,為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勞動關係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社會關係之一。當前我國勞動用工制度發生深刻變化,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現象時有發生,突出表現為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勞動合同短期化,勞動關係不穩定;出現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合法權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護。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指出,勞動合同法對實踐中迫切需要法律規範的問題做了規定:針對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的問題,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針對勞動合同短期化問題,鼓勵雙方當事人簽訂長期穩定的勞動合同;針對用人單位利用強勢地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問題,明確了約定試用期的條件和期限、試用期內的工資報酬、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的條件等。
當前,我國勞動爭議案件持續大幅上升,2006年全國勞動爭議案件數量是1987年的80倍。而且,勞動爭議處理週期長,勞動者維權成本高。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盡最大可能將爭議解決在基層,強化調解、完善仲裁、司法救濟。為解決勞動爭議處理週期長的問題,規定了一裁終局的案件,即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法定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因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的爭議。
信春鷹指出,三部勞動法律所確立的制度具有緊密的內在聯絡。就業不僅是謀生手段,也是一個人和社會發生關係、實現自身價值的重要方式。國家要把就業放在公共政策的重要位置。一個和諧的社會不是沒有勞動爭議和糾紛的社會,而是有完善的機制解決爭議和糾紛的社會。
值得注意的是,勞動合同法通過後,有的企業採取所謂集體辭職、工齡歸零,集體裁員,變正式用工為勞務派遣等做法,試圖規避法律。勞動保障部、全國總工會等有關部門都已明確表態,這些做法是錯誤的。
應當看到,勞動合同法既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也保護企業用工自主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在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利益之間尋找平衡。”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係研究所所長常凱表示,勞動合同法其實也給企業靈活用工提供了很大空間。這部法律的實施,對企業來説也是提升勞動關係管理和協調能力、轉變發展方式的機會。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勞動保障部部長田成平表示,要把加大監察執法力度作為保障三部勞動法律有效實施的關鍵環節,努力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對個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進行大規模裁員和侵害勞動者公平就業權益的,要及時依法糾正和處理,並公佈一批典型案件,以起警示教育作用。
全國工商聯:認真貫徹勞動合同法 實現企業勞動者雙贏
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劉錚)勞動合同法將於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沈建國表示,希望民營企業認真貫徹勞動合同法,實現企業與勞動者雙贏。
沈建國近日在六部門聯合舉行的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貫徹實施座談會上表示,工商聯將積極提倡、大力引導民營企業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勞動合同法等三部法律,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沈建國表示,民營企業在創造利潤、追求效益的同時,要積極承擔對勞動者的社會責任,在企業中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切實維護勞動者在公平就業、合理報酬、健康安全、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沈建國指出,要全面、準確地認識和理解法律規定,客觀看待法律實施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不可斷章取義,形成對法律的誤解;要著眼大局,正確處理勞動爭議,依照法定程序化解矛盾,不可因小失大,造成對和諧勞動關係的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