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日電(記者劉詩平、白潔純)中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2日強調,2008年,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市場發展的新特點,加強理財業務營銷的合規性管理。
這位負責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了以下六項具體要求:一是做好理財産品的風險揭示,向投資者充分説明可能出現的虧損情況;二是重視並切實做好客戶評估工作,建立客戶評估的執行制度和程序,加強客戶細分管理,避免錯誤銷售和不當銷售,避免誤導客戶;三是切實加強理財營銷人員資質管理,必須建立持證上崗的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嚴格營銷人員的業務能力和職業操守把關,完善處罰和退出機制;四是加強理財業務售後服務管理,建立理財業務的投訴處理標準和程序;五是理財産品説明書及宣傳材料要注意合規性管理,充分揭示風險,不能刻意誇大收益,避免模糊性語言;六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及高管層要高度重視投資者教育,將投資者教育放到與産品營銷同等重要的地位。
近年來,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産品和服務不斷推陳出新,新的金融産品和服務不斷涌現。截至2007年9月末,我國共有6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個人理財業務。2007年前三季度,各中、外資商業銀行共銷售1643只、2836款個人理財産品,銷售總量近6000億元,2007年全年銷售總量預計突破1萬億元。
同時,由於對投資理財産品風險認識不足或銀行營銷過程中存在違規等問題,有關銀行客戶遭受損失的案例不斷增多。一些不法分子、不法機構利用百姓的致富心理,打著投資理財幌子,設置投資陷阱,編造“一夜暴富”神話,非法集資,矇騙百姓資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