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大報告解讀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
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題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産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認真領會和準確把握這些精神,對於明確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務,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效率與公平問題關係到經濟發展活力和社會穩定,是世界各國都十分關注的熱點問題。實踐證明,效率和公平不是對立的,是互為基礎、互相促進的。實行改革開放以來,如何處理效率與公平的問題在理論界和實踐層面都在認真探索。黨的十四大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方向,並第一次明確提出要“兼顧效率與公平”。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收入分配要“體現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黨的十五大和黨的十六大都明確提出,要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黨的十六大還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這就確立了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關係的基本原則,目的就是既要適當拉開收入差距,以發揮收入分配的激勵功能,又要防止收入差距過大引起社會不穩定。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注重社會公平,特別要關注就業機會和分配過程的公平”。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進一步指出,要“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公平”。黨的十七大進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這些論述,都既堅持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又增強了解決收入分配領域矛盾和問題的針對性,是從實際出發對效率和公平關係認識的不斷深化和完善。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是國民生産總值分配的兩個環節。初次分配是指在生産活動中,企業作為分配主體,將國民生産總值在國家、企業、個人之間進行分配,生産要素的提供與報酬支付的關係是最基本的初次分配關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初次分配關係主要由市場機制形成,生産要素價格由市場供求決定,政府通過法律法規和稅收進行調節和規範,不直接干預。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結果的基礎上政府對要素收入進行再次調節的過程。主要通過稅收、提供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轉移支付等調節手段進行,重點調節地區之間、城鄉之間、部門之間、不同群體之間、在職與退休人員之間的收入關係,防止收入差距過大,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
國民生産總值分配的總原則,就是要正確處理好國家、企業、個人三者之間的利益關係,進行合理分配。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合理分配具有兩層含義,一是收入分配有利於充分調動經濟活動參與者的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率;二是收入分配相對公平,保證每個社會成員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差距過大。在自由競爭、優勝劣汰、價格機制、利益驅動機制下,初次分配收入存在一定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也有助於提高效率,但如果分配中存在的問題過多,再分配很難糾正過來。因此在初次分配中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十分重要。除了初次分配的規則和秩序要規範,也就是分配過程要公平以外,還要高度重視機會公平,這涉及初次分配公平的基礎條件,一是受教育機會的公平,一般來講受教育水平高的人收入也高;二是勞動機會的公平,勞動力自由流動是市場機制在保證效率的前提下保障公平有效地調節收入分配的必要條件。再分配具有社會公平功能,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就是要加大稅收等經濟杠桿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力度,促進社會公平。當然,再分配也要注意促進效率。如果把再分配調節力度搞得過大,出現獎懶罰勤效應,就會既損害初次分配的公平性,從而也會損害效率,反過來影響再分配的調節能力和社會公平的功能。所以,只有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促進效率與公平有機結合,才能促進國民收入合理分配,最終既有利於生産力發展,又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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