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的部署,採取積極有效措施,狠抓《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貫徹落實,全國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整體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將清廉之風吹進了農家田頭。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體系進一步健全
為推動《意見》的貫徹落實,中央成立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出具體部署,推動了工作的深入開展。江蘇、山東、四川、雲南等27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立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調機構,全國大部分設區市、縣(區、市)也成立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調機構,加強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為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了組織保證。
各地區、各部門把農村基層反腐倡廉教育作為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基礎性環節來抓,採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營造良好工作氛圍。文化部制發了《農村廉政文化建設規劃》,對農村廉政文化建設作出安排部署。北京市在農村基層開展了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月活動,對基層幹部集中進行教育。山東省專門下發文件,要求每年培訓的鄉村黨員幹部數量不低於鄉村黨員幹部總數的20%。浙江、陜西等省編輯了農村基層黨員幹部讀本,免費發到鄉村。河南省在省電視臺開闢專欄,宣傳報道農村黨員幹部中的先進典型。江蘇省成立了農村基層幹部廉潔自律宣講團,江西省通報了幾起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在農村基層黨員幹部中開展廉政警示教育。
各地區、各部門初步建立了以農村財務、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體系。圍繞規範農村基層黨員幹部行為、加強財務管理、落實支農惠農資金政策、解決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等方面,制定出臺了一系列配套規定,進一步健全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體系。天津、黑龍江等9個省(區、市)制定了農村基層黨員、幹部廉潔自律的若干規定。財政部、農業部分別下發了進一步加強規範鄉鎮財政財務、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暫行辦法。衛生部印發了《關於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醫藥費用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下發了《關於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中堅決制止學校亂收費的通知》。農業部出臺了《關於農資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見》。
積極改革創新,注重源頭治理
各地區、各部門從源頭治理入手,結合實際,積極推進制度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
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按照中央的部署,內蒙古、吉林等8個省(區、市)全面推開了鄉鎮機構改革試點,在17921個鄉(鎮)進行了試點;31個省(區、市)都推行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23個省(區、市)推行了“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28個省(區、市)推行了“鄉財縣管”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創新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農業部下發了《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方法原則和程序步驟等。不少省(區、市)推行了村級財務委託代理服務制。
探索民主監督新形式。遼寧、江蘇、浙江、山東、湖南等省的一些地方,把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延伸到村一級。河北省青縣建立了村民代表會議常任制。廣東省肇慶市創建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信息公開平臺。
建立農村基層幹部選拔、激勵和保障機制。中央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在浙江、河南等五省(市)開展了從優秀村幹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的試點工作。北京、河北、四川等省(市)公開選拔優秀大學生到村級組織任職。湖南省從2007年起,對全省村幹部給予每人每月不少於200元的誤工基本補貼,對符合條件的離職村幹部實行補助制度。
改革鄉鎮紀檢體制和工作機制。河北省11個設區市,黑龍江省綏化市,海南省澄邁縣、東方市,四川省犍為縣等地改革了鄉鎮紀檢體制,分片組建紀工委。海南省、江西省明確規定村級黨組織要設立紀檢委員,協助村黨組織抓黨風廉政建設。
強化監督檢查,推動工作落實
2006年底至2007年上半年,由中央紀委領導同志帶隊,對6個省市和國務院部門貫徹落實《意見》情況進行了檢查。中央編辦會同有關部門對內蒙古等9個省(區)控制鄉鎮機構編制進行了專項督查,將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作了通報,並開通了“12310”舉報電話。中央政法委在全國開展了整治農村治安混亂地區、推進農村平安建設工作,到目前,共打掉農村黑惡勢力團夥1359個。國家發改委牽頭組織開展了全國化肥等農資價格專項檢查,共組織2.4萬人、4200多個檢查組,對2.9萬家化肥生産、經營企業進行檢查,查出價格違法資金1.06億元,退還農民7855.28萬元。教育部聯合有關部門對中部10個省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情況進行了督查,對16個省開展了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專項審計,並向全國公佈了監督舉報電話。財政部在全國1900多個縣(區、市)推行了農民直補資金“一卡(折)通”;開展了以支農資金監管為重點的“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年活動”;對12個省制止鄉村發生新債情況進行了抽查,並向全國作了通報。農業部對42個農民負擔較重、問題較多的縣(市)組織開展了綜合治理,共減輕農民負擔3.45億元,退還農民款項1.6億元;會同中央農辦、國土資源部等單位,對15個省61個縣(區、市)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進行了督導,2007年7至10月共糾正土地承包問題18693件,糾正徵佔地問題5941個,立案查處徵佔地案件5778件,追究責任1070人。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對10個省(區、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進行了督查。國家工商總局在全國組織開展了“打假護農保春耕”、“紅盾護農保夏播”、“打假冒保秋種”三次專項行動,共檢查各類農資市場1.8萬家(次),檢查農資經營戶32萬戶(次),查處農資違法案件2.3萬件,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3.9億元。國家信訪局先後組織了7次督查督辦活動,對20多個省(區、市)涉農信訪案件進行督查。
去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嚴查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行為。衛生部查處並通報了陜西省洋縣婦幼保健院套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河南省淅川縣利用體檢騙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等典型案件。國家工商總局、農業部聯合有關部門重點查辦了江西省進賢縣偽劣化肥、四川省特大假冒水稻種子等大案要案,通報了10起假冒偽劣農資典型案件。截至2007年11月,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共查辦農村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24290件,處分26222人。 (記者 姜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