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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部分城市瓶裝液化氣價格大幅度下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15日電(劉靜、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5日宣佈,近日,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液化氣價格檢查,嚴厲打擊液化氣亂漲價行為初見成效:全國部分城市瓶裝液化氣零售價格較大幅度下降。

    據發展改革委介紹,廣州市液化氣(14.5公斤裝)零售價格普遍降為110元—113元/瓶,每瓶降價10元。石家莊市的價格由98元/瓶降為79元/瓶,每瓶降價19元。鄭州市、武漢市液化氣(14.5公斤裝)零售價格由110元/瓶、108元/瓶分別降為100元/瓶、98元/瓶,每瓶降價10元。

    在華東地區,南昌市液化氣(14公斤裝)零售價格由1月8日的120元/瓶降為104元/瓶,每瓶降價16元。合肥市液化氣(15公斤裝)零售價格由112.5元/瓶降為105元/瓶,每瓶降價7.5元。南京市液化氣(15公斤裝)零售價格由102元/瓶降為98.7元/瓶,每瓶降價3.3元。濟南市液化氣(12.5公斤裝)零售價格由92元/瓶降為89元/瓶,每瓶降價3元。

    發展改革委1月8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立即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液化氣價格檢查,嚴厲打擊液化氣亂漲價行為,維護液化氣市場價格秩序。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各石油生産企業隨後立即展開自查,糾正了擅自提高液化氣出廠價格的做法。液化氣工廠出廠價降低後,石油液化氣經營企業也相應降低了石油液化氣的零售價。

不斷加強完善宏觀調控 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新華社北京1月15日電(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5日宣佈,在發展改革委有關嚴厲打擊液化氣亂漲價行為的緊急通知發佈一週後,全國部分城市瓶裝液化氣零售價格已出現較大幅度的下降。

    與此同時,來自廣州、北京等城市房地産市場的信息表明,隨著國家出臺的各項政策措施開始發揮作用,部分城市房價猛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一些開發商開始下調樓盤銷售價格或變相降價。

    這些市場價格的變化折射出我國宏觀調控取得的部分最新成果。

    十七大以來,特別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以來,政府圍繞實現“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防止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通貨膨脹”的目標,按照“控總量、穩物價、調結構、促平衡”的基調,繼續做好宏觀調控工作,進一步加大了宏觀調控力度。

    根據控制總量的要求,為控制固定資産投資和貨幣信貸規模過快增長,抑制社會總需求過快擴張,促使經濟增長保持合理水平,政府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繼續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強化投資項目綜合管理,從嚴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特別是工業用地,加強對全社會投資活動的監管。從嚴限制“兩高(高耗能、高排放)一資(資源性)”行業新上擴能項目,加強在建項目的監督檢查,同時繼續抑制“兩高”産品出口增長過快。近期,國務院出臺了關於加強和規範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明確了新開工項目建設的“八項條件”,有關部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進行了具體工作部署。

    二、進一步加大貨幣信貸調控力度。2007年10月份以來,中國人民銀行連續三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一次上調存貸款利率,引導商業銀行嚴格控制信貸增長。通過實施這些措施,廣義貨幣增速由10月末的18.5%降至年末的16.7%,貸款增長明顯回落。

    三、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出臺了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和依法嚴格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政策措施。深入推進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和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向社會公開通報了10起土地違法違規典型案件的查處情況,提出追究56名責任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根據穩定物價的要求,政府加強了對市場供應和價格變化的調控,切實保障有效供給,穩定社會心理預期,避免價格總水平過快上漲,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繼續採取增加供給的政策措施。12月19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了進一步扶持發展生豬生産的措施。國有糧食企業加大了儲備糧拍賣力度,通過取消出口退稅、徵收出口暫定關稅和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等措施,控制糧食出口過快增長,增加國內糧食市場供應。組織實施振興油料生産計劃,加快我國油料生産發展,穩定市場價格。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要求,中石油、中石化兩大石油集團對京、津、滬、粵等地實行敞開供應。

    二、穩定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確定近期成品油、天然氣、電力價格不得調整,供氣、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業價格以及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不得提高,保持醫療服務價格穩定,保持尿素、磷肥等化肥價格穩定。

    三、根據價格法的規定,近期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對達到一定規模的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生産企業實行提價申報,達到一定規模的生活必需品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制度。加強對重要商品、服務價格變動的監測,加強價格和成本調查,促使企業合理定價。

    四、嚴格執法。依法嚴厲查處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規定履行提價申報、備案程序等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調整結構的要求,政府通過實施有保有壓的産業政策和財政政策,改善總供給結構,通過調整國民收入分配關係優化總需求結構:

    一、繼續抓好“三農”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對2008年和今後一段時期做好“三農”工作進行了七項工作部署。近期還認真開展了以下工作:做好秋糧收購和秋冬糧食播種;搞好水利建設特別是水毀工程修復;進一步落實促進生豬生産、油料生産、奶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動物疫病防控。

    二、繼續抓好淘汰落後産能和節能減排工作。加強對淘汰落後産能工作的督促檢查,採取措施堅決防止落後生産能力的流動和轉移。全面落實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制,發佈了節能減排統計指標、監測、考核實施方案和管理辦法,加大了環保監控和執法力度。組織開展火電廠煙氣脫硫設備使用情況的調查。正式啟動第二批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工作。

    近期,國務院還出臺了關於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規定從今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並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

    三、繼續採取措施改善外資外貿結構。自12月份起開始施行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

    四、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將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從1600元上調至2000元。從今年1月1日起,為200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根據促進平衡的要求,政府採取下列三大措施,促進農産品供求總量和結構基本平衡,國際收支平衡,改善資産市場供求關係。

    一、利用財稅手段促進國內市場供求平衡和外貿平衡。從12月20日起,取消了小麥、稻穀、大米、玉米、大豆等84種原糧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稅。繼續執行控制“兩高一資”産品出口的有關政策。從今年1月1日起,進一步調整了進出口關稅,繼續以暫定稅率的方式對煤炭、原油、金屬礦砂等産品徵收出口關稅,對尿素、磷酸氫二銨等化肥出口徵收季節性關稅,並對木漿、焦炭、鐵合金、鋼坯、部分鋼材等生産能耗高、對環境影響大的産品開徵或提高出口關稅。

    二、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2007年10月份以來,人民幣匯率彈性有所增強,年末人民幣兌美元匯率比10月末上升2.3%,是2005年人民幣匯率改革以來升值速度最快的兩個月。

    三、增加股票市場有效供給,加快了新股發行速度,促使股市估值水平逐步趨向合理水平。

    同時,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今年我國將不斷優化支出結構,較大幅度增加對社會保障、衛生、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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