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1日電(記者周英峰)記者21日從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獲悉,我國近年來積極探索信用公開機制,懲戒失信主體,證券期貨市場誠信建設加快。
打擊證券期貨市場失信行為。一是處理了一批大案。2006年及時處理了“科龍案”“德隆案”等一批大要案件;2007年查處了“杭蕭鋼構”“帶頭大哥”等案件。二是完善《證券市場禁入規定》,依法啟動證券市場禁入機制,對違規失信者分別採取3至10年的市場禁入措施,甚至終身市場禁入措施。2006年實施市場禁入56人次,2007年僅上半年就對46人實施了市場禁入措施,其中8人被終身市場禁入。三是對一些違法失信行為主體採取了監管談話、限制業務或權利、暫停職務、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等行政監管措施。
完善證券期貨市場法律法規體系。修訂了《公司法》《證券法》,修改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規章,及時出臺了整治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侵害投資者利益等背信違法活動的規範性文件,進一步健全了證券公司監管法律制度,制定、修訂了有關專業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文件,積極推動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出臺實施和《刑法修正案(六)》的出臺。
證券期貨市場誠信信息逐步公開共享。證監會建設了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數據庫,及時在官方網站公佈行政處罰決定、市場禁入決定、保薦人信用信息等;有關業務部門建立了證券發行、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監管系統,以及高管人員和從業人員數據庫;部分派出機構與當地政府信用信息管理部門合作,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和從業人員不良誠信記錄納入了社會徵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