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記者劉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5月1日起將施行,勞動保障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做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貫徹實施工作,抓緊完善相關配套法規和政策。
通知指出,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加強了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完善了勞動爭議仲裁製度。為確保順利實施,勞動保障部將依法對勞動爭議仲裁規則等規章進行修訂。
勞動保障部要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重點針對法律中關於勞動爭議仲裁程序的新規定,特別是在受案範圍、爭議管轄、申請時效、仲裁裁決及辦案時限等方面,抓緊完善辦案規則,確保勞動爭議及時、有效地得到處理。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研討會等方式,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引導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通過法定渠道反映訴求,提倡通過協商和調解解決勞動糾紛。”通知強調,大力加強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宣傳工作,努力營造法律實施的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