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31日電(記者 羅沙 韓潔)財政部31日宣佈,財政部、民政部再次緊急下撥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1.38億元,幫助廣東、安徽等13個省份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開展抗冰救災工作。截至目前,中央財政共下撥抗災救災專項資金4.31億元。
財政部、民政部前期已經分別於1月25日、29日、30日下撥2800萬元、9800萬元、6700萬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應急資金,用於受災省份的災區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救助。
此外,針對我國部分地區發生的雨雪冰凍災情對旅遊景區的道路、電纜、旅遊標識牌和旅遊廁所等公共設施造成的嚴重破壞,財政部31日批准國家旅遊局動用旅遊發展基金結余2000萬元,補助湖南、湖北等12個省份重點旅遊景區的應急救災和景區公共設施的修復支出,並已緊急下撥到12個省份的旅遊主管部門。
同時,為支持各地抗災救災工作,進一步促進鮮活農産品流通,保障市場供應,穩定市場價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繼26日發出通知,自1月26日至2月5日對鮮活農産品銷售環節的集貿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對批發市場或農貿市場銷售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入場費等經營服務性收費一律減半收取後,31日再次發出通知,延長對鮮活農産品銷售環節收費的減免期限,減免執行截止期限由2月5日延長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