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2月14日電(記者何豐倫)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獲悉,廣西已經明確車用乙醇汽油市場零售價格將與同標號普通汽油執行同一價格水平。當國家調整汽油價格時,乙醇汽油價格也將相應調整。
廣西明確,從今年2月15日起在北海、貴港兩市開始銷售、使用車用乙醇汽油,2月28日起在兩市封閉銷售、使用;3月15日起在其他地區開始銷售、使用車用乙醇汽油,3月31日起在廣西全區封閉銷售、使用。自治區物價局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近日正式下達了廣西車用乙醇汽油價格方案,公佈車用乙醇汽油作價辦法及具體價格。
廣西E90號、93號、E97號等各標號乙醇汽油零售價格,按自治區物價局下達的90(Ⅱ)、93(Ⅱ)、97(Ⅱ)號現行汽油零售價格執行。中石化、中石油廣西銷售分公司可在自治區物價局下達的乙醇汽油中準零售價格的基礎上,在不超過8%的上下浮動幅度內,按中石化、中石油集團公司批准的浮動幅度,確定具體車用乙醇汽油銷售價格。車用乙醇汽油價格的批零差率和作價辦法,按現行普通汽油執行。即:車用乙醇汽油批零差率為4.5%。
廣西明確,當國家調整汽油價格時,自治區物價局則會相應調整乙醇汽油價格。如國家調整中石化、中石油集團公司的價格管理權限,自治區物價局亦會相應調整廣西兩銷售公司的價格管理權限。而當國家公佈乙醇汽油價格管理辦法時,則執行國家有關乙醇汽油價格管理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