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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重點高中“按校分配招生名額”縮小教育差距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石家莊2月23日電(記者楊守勇)初中擇校熱,根子在考重點高中難。河北省衡水市在高中招生改革中,採取將省級示範性高中(重點中學)公助生招生指標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辦法,變“按分統一錄取為分學校錄取”,淡化了重點初中與非重點初中的界限,使重點初中學校“肥胖症”得到了緩解,促進了農村初中學校的發展。

    當前,基礎教育城鄉之間、校際之間發展不平衡,升學和就業日趨激烈,人們的擇校意願越來越強烈,尤其是上優質學校難,上優質學校貴。學校之間生源競爭愈演愈烈,部分農村中小學人去樓空,熱門學校卻人滿為患,不少農村學生因升學無望而輟學。當前,“小學直升初中”使小學階段考試的選拔功能明顯弱化,“大學擴招”又大大拓寬了高中階段學生的出路,只有初中升高中仍然是一座相當狹窄的獨木橋。

    為改變以往高中招生按一個標準錄取的做法,從2005年開始,衡水市所有重點高中公助生招生計劃一次性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所轄各初中學校初三人數、辦學水平等因素,經過綜合評估,並輔以一定的計算公式,確定公助生名額分配指標。在招生中,按分配指標劃定各學校錄取分數線。重點高中公助生嚴格按照指標分配進行,先劃定公助生基準錄取分數線,即按招生計劃在全部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截取。指標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基準錄取分數線下降一定分數劃定,以防止初中學校有了招生指標就不再注重辦學質量,從而導致錄取到過差的生源。如果下降分數後,線上考生仍不足分配指標,空余指標不再分配,而在全部志願考生中按分數高低擇優錄取。如末位錄取考生分數並列,則依次比較其數學、語文和英語成績,錄滿為止。

    為保證招生改革公正、公平、公開,衡水市教育局與市糾風辦聯合製定了《關於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十項規定》,實施“陽光招生”計劃,教育、紀檢監察、財政、物價等有關部門全程監督,對違反招生政策、紀律的學校和責任人,嚴肅處理。

    桃城區一位村民説,他兒子就是這種分配重點中學指標政策的直接受益者,由於在一所鎮中學就讀,中考時分數比許多城市中學的學生低,卻進了全市最好的衡水中學。據介紹,之前,棗強縣兩所縣城初中辦學條件好,考入重點高中棗強中學的人較多,許多農村學生想盡辦法往裏擠。2005年,棗強中學公助生指標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學校,農村初中考生公助生錄取分數線比縣城考生實際錄取分數線低近40分,同樣的成績,在農村初中畢業能錄為公助生,在縣城初中就不能。因此,農村學生不願意再往縣城擠,原來在縣城學校上學的也大批回流,使縣城初中的平均班額由80多人下降到了60多人。市教育局的肖書群説,這種招生改革,規範了普通高中招生秩序,遏制了生源大戰和惡性競爭,也減輕了初中學校間的升學競爭壓力和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促進了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全市實施這項政策兩年來,考入省級示範性高中的農村考生比例逐年增大,城鄉之間初中學校的辦學水平差距逐年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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