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3月4日電(記者 張建新)天津市教委近日出臺了《2008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學業考查説明》,全新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學業考查將對今年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的學習和發展情況進行科學評價。這標誌著天津市在新課程改革背景下的考試製度改革實質性的開始。
2005年秋季,天津市初中全面進入新課程改革,2008年第一屆畢業生將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學業考試。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深化課程改革、紮實推進素質教育、建立具有天津特色的評價與考試製度,天津市中考改革從今年正式開始實施。
今年的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查成績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初中畢業合格標準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學業考試成績的40%,與平時成績的60%合併計算,總分達到300分;其他學科的考查成績均達到合格(含補考)。
另外,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報考市重點高中的學生,在市級考查的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和歷史4個科目中至少應有2個科目的成績達到“良好”以上,其他科目達到合格;區縣級考查科目的成績應全部達到“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