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3月8日電(記者 孟昭麗)記者8日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2008年福建省將選聘1000名大學生到基層工作,明年起每年將選聘2000至3000名,力爭5年內實現全省大部分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大學生。
福建選聘到農村工作的大學生對象主要為福建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省外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未就業畢業生,服務期限一般為2年。大學生到基層主要擔任村委會主任或村支書助理,開展農村基層服務工作,有條件的設區市開展大學畢業生進社區服務。
服務期間,到行政村服務的大學生可以享受每人每月不低於1200元的生活補貼,以及每人每年35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住院醫療保險,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補貼;到社區機構服務的大學生可以享受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的生活補貼,每人每年35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住院醫療保險,以及每人每年400元的交通補貼。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在服務期滿後3年內報考福建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服務期滿後選聘生3年內報考福建省、設區市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服務縣(市、區)、鄉(鎮)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5分;自主創業者,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等有關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