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3月15日電(記者康淼)福建省工商局日前表示,物業管理在我國逐步推廣,由於物業管理服務跟不上,物業糾紛也日益增多,去年福建省物業管理服務類申訴增加六成多。工商部門要依據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加強監管,引導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增強業主維權意識。
據福建省工商局介紹,2007年福建省12315消費維權平臺受理物業管理服務類申訴134起,同比上升了63.41%。消費者主要反映:開發建設遺留問題使業主權益受損,一些物業企業服務不到位,物業管理費收費引發爭議,業主財産損失引起賠償糾紛等問題。
福建省工商局認為,物業管理服務類申訴維權比較難,雖然《物業管理條例》已出臺多年,但許多小區並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或是業主委員會未能有效運轉。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發生糾紛時,由於業主之間意見難以統一,無法提出一個有效解決方案。物業企業與業主之間的消費關係尚未真正確立,物業企業對自己的定位模糊,服務觀念還沒有轉變,業主的維權意識也很薄弱,不知道如何維權。
物業服務行業競爭不充分,很多物業公司是由開發商直接指定,消費者對物業公司的服務水平和信譽都無法了解,導致消費者選擇權難以有效行使。此外,物業服務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也存在違反市場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如虛假宣傳、虛假承諾、使用不平等格式條款,在競標時串通投標等,直接或間接地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福建省工商局建議:明確物業企業作為物業服務行業經營者的性質,要求物業服務提供者按照企業登記的有關規定辦理營業執照,依據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接受工商部門的監督管理。工商部門應加強宣傳,加強消費指導,增強業主的維權意識與維權能力,提醒業主應及時選舉並成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嚴密、完備的物業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