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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人民法院要更加主動自覺地接受人大監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最高法:人民法院要更加主動自覺地接受人大監督

    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記者 田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31日強調,人民法院要堅持更加主動自覺地接受人大的工作監督,確保審判權和執行權的正確行使。

    王勝俊在最高人民法院當日召開的學習貫徹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電視電話會上指出,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是黨的十七大的重要內容,加強對人民法院的監督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強烈呼聲。

    “審判權、執行權和其他權力一樣,失去制約監督就會出現濫用甚至産生腐敗。”王勝俊説,隨著我國依法治國進程的不斷加快,審判權、執行權在社會生活各方面的影響越來越大。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確保司法公正,就不能不依法對審判權、執行權進行有力的監督。

    王勝俊強調,各級人民法院必須切實增強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確保審判權的正確行使,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要重點提高各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成員和廣大法官接受監督的意識,擺正加強監督與促進工作的關係,整合審判工作監督力量,努力建立相互制約、運轉高效的審判管理體系,從體制、機制上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逐步建立起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監督機制,確保司法公正。

    王勝俊指出,人大監督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最高層次的監督,其監督的實質,就是從制度上保證國家機器按照人民的意志和需要運轉,是推動人民法院工作發展、促進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和強大動力。要嚴格執行監督法,不斷改革和完善自覺接受監督的工作機制。要安排好向人大常委會專項報告的選題,在專項報告、執法檢查、跟蹤監督、人事任免、質詢、詢問等具體監督活動中,為人大常委會提供全面、準確的材料。對於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方案,認真進行整改。要積極主動地開展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建立主動邀請和認真接待人大代表視察、旁聽案件審理制度,虛心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評、意見和建議。繼續完善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的流程管理制度,不斷提高辦理議案、建議的質量與效率。還要依法積極配合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自覺聽取人民政協和社會各界、新聞輿論的意見和建議。繼續改革和完善審判公開制度,不斷拓展審判公開的範圍,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特別是當事人對審判活動的知情權。

最高法院:加強重信重訪治理

    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記者 田雨)最高人民法院31日要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強重信重訪的治理,嚴格落實化解矛盾和穩控責任,堅持審判方式與綜合施策、多種手段相結合,努力化解矛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強調,要著力加強信訪接待工作,有效地控制和減少重信重訪,預防群體性事件的發生。要進一步端正信訪接待指導思想,規範接待行為,做到熱情接待、認真傾聽,耐心細緻地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和矛盾轉化工作,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表達訴求、維護權益的願望,切實做好解疑釋惑、疏導情緒、化解矛盾等群眾工作,引導人民群眾依法、理性地行使權利,把信訪突出問題妥善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王勝俊表示,要做好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實施的各項工作,儘快完善再審案件辦理程序,完善依法糾錯的申訴審查和再審監督機制。他指出,申訴審查和再審是審判工作監督的重要內容,也是發現問題並依法改正確有錯誤判決的重要渠道。要明確申訴、申請再審案件的審查程序,嚴格落實法律規定的申請再審期限和再審審理期限,進一步規範再審立案和再審改判的條件,逐步把涉訴上訪引導到依法申請再審的軌道上來。對於當事人的投訴,做到及時審查,依法立案,依法再審改判。對經再審認定原判正確需要維持的,注意做好當事人服判息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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