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4月11日電(王東明、顧磊)據民政部最新統計,我國中央財政2007年度共落實優撫安置經費275.3億元,其中直觀體現優撫水平的撫恤補助經費大幅增加42億元,達151億元。
民政部優撫安置局負責人11日在全國優撫工作會議上介紹,撫恤補助標準調整後,殘疾軍人撫恤金同比平均增長30%,最高達到每年18900元;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定期撫恤金增長20%,最高達到每年6000元;在鄉紅軍老戰士、西路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金增長20%,最高達到每年13680元。在鄉復員軍人定期定量生活補助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定期生活補助,分別每月同比增加50元和30元。
2007年8月起,國家再次提高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並首次將部分1954年11月1日後入伍並參戰的退役人員納入國家撫恤補助範圍,同時完善了曾參加核試驗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政策和優撫對象醫療保障政策。增加的撫恤補助經費主要用於落實這些政策所需。
符合條件的參戰、參試人員從2007年8月起獲得每月100元的生活困難補助。按照不同區域,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經費。
這位負責人透露,中央財政2007年度首次將軍休幹部5大節日補助列入預算,並將軍休事業費大幅增至106億元;首次將城鎮退役士兵培訓補助經費發放範圍擴大至全國31個省區市;安排15.3億元醫療補助資金,用於推進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安排1.06億元專項經費為13萬符合條件的殘疾軍人配發輪椅、三輪車;安排500萬中國福利彩票公益金,對中西部困難地區殘疾軍人更換新型假肢給予補助。同時,中央財政承擔的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維修補助經費等也實現了較大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