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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批16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將在二季度開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4月12日電(記者 蔡國兆 徐壽松)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副局長龐元12日接受記者專訪時透露,上海首批16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已經開始著手前期準備工作,將在二季度內開工建設。

    “上海的經濟適用房將採取適度集中建設和在普通商品住宅建設用地項目中配建的方式實施。”龐元説。

    按照今年上海市人代會上確定的目標,今後五年,上海市將新建經濟適用住房約2000萬平方米、30萬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約佔同期新建住宅規模的20%。2008年,上海市將開工建設40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

    龐元介紹説,上海經濟適用房首批集中建設項目將在該市東南西北各個區域佈局,從楊浦江灣、松江泗涇、寶山顧村、南匯周浦、航頭、閔行浦江、青浦華新等交通比較便捷、生活配套設施相對完善的區位選址,住宅建設規模約160萬平方米。

    龐元還透露,《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辦法》將在年內正式出臺實施,總體考慮是通過健全建設、供應、産權管理“三個機制”,著力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難。

    在建設機制方面,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市區聯手、以區為主”的原則,實行管辦分離,通過新建或配建等辦法籌措房源,基本套型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在供應機制方面,上海的經濟適用住房主要著力解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認定標準、自身又無力從市場購買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難;價格以保本微利為原則,按照開發建設綜合成本加微利確定。同時,實行輪候供應的制度,對審核批准的對象,建立登記輪候冊,按照規定程序輪候選購。

    在産權管理機制方面,採用半封閉運作方式,購房人擁有有限産權,購買後不滿一定期限的,不得上市交易;購買滿一定年限的,出售時按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政府可以優先回購,繼續向符合條件的對象供應。

    目前,上海市相關部門正在抓緊制訂在普通商品住宅建設用地項目中配建經濟適用住房的辦法,擬於試點取得經驗後全面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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