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4月21日電(記者 鄒蘭)今後,想了解天津市政府部門集中採購項目的內容及實施情況,區縣、鄉鎮徵收或徵用土地補償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等,都能在信息形成或變更後20個工作日內獲得。
21日,天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規定即將於近期實施。按規定,今後,天津市和區縣政府及其部門將重點公開十一大類政府信息。
天津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矯捷介紹,除以上情況,天津各區縣政府部門還需公開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以及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她介紹,除落實農村工作政策、財政收支等方面信息外,天津各鄉鎮政府還將重點公開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審核情況;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情況等。
矯捷説,這些按規定由政府部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將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公眾可以在市和區縣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及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