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4月29日電(記者拉巴次仁)據西藏自治區統計局介紹,西藏農牧民1978年人均純收入僅175元,2007年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2788元,比19年前增加了2613元,農牧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速保持10%。
西藏和平解放以來,中央政府高度重視西藏農牧業發展,對西藏投入鉅資實施大規模的農田、草場基本建設,積極普及農牧科學技術,大力推廣農業機械化,極大地改善了西藏農牧業的生産條件,改變了農牧業生産方式。
改革開放以來,中央先後實施了免徵免購,從農牧民手中不收任何農牧業稅,實行“土地歸戶使用,自主經營,長期不變”和“牲畜歸戶,私有私養,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的“兩個長期不變”政策,使農牧民的生産積極性得到了極大提高。
據自治區統計局介紹,1959年西藏第一産業增加值僅有1.28億元,到2007年發展到55.33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年均增長4.8%。西藏農作物播種面積由1959年的140.23千公頃,增加到2007年的232.94千公頃;糧食産量由1959年的18.29萬噸,增加到2007年的93.86萬噸;糧食平均畝産由1959年的91公斤,提高到2007年的364公斤;年末牲畜存欄數由1959年的956萬頭(只),增加到2007年的2417萬頭(只)。
隨著西藏農牧業基礎設施不斷改善及農牧業生産持續快速發展,部分農牧民告別“二牛抬杠”,開始購置“鐵牛”──拖拉機。
據自治區統計局統計,2007年西藏擁有農用機械總動力329.42萬千瓦;大中型農用拖拉機9973臺;小型拖拉機及手扶拖拉機88321臺;大中型拖拉機配套農具3486部;小型拖拉機配套農具21294部;聯合收割機2261臺;機動脫粒機21574臺;農用運輸車15382輛。2007年,西藏農村用電量達到5553萬千瓦時。
據自治區統計局提供的數據顯示,1959年民主改革以前,西藏農牧民基本沒有收入,到1978年實現人均純收入175元,1985年,西藏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首次躍上500元臺階之後,1997年突破1000元大關,2005年躍上2000元大關,2007年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27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