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5月14日電 廣東省教育廳向媒體通報,今年起,願意到廣東農村中小學校任教並被錄用的高校畢業生,上崗後按每年6000元標準逐年退還學費,本科生連續退費4年,大專生3年。今年全省共1.4萬個指標。
今年4月份,廣東省教育廳公佈了《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實施細則》,明確了“上崗退費”政策的具體內容、程序和工作要求。《細則》規定:大學生在民辦學校任教也可以享受退費政策,但縣城以上中小學不在退費範圍內。
到農村從教上崗的教師,任教服務期為5年,5年內可在所在縣域農村學校間流動,可參加教師在職進修或培訓,但不得從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不得報考脫産本科生和研究生。在服務期內違反協議有關規定的,退還以前年度已領取的補助金額並繳納違約金。上述金額清償前,不予辦理工作調動手續。上崗教師必須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任教崗位基本要求。
目前廣東全省欠發達地區農村學校已報送1.7萬個農村教師崗位的需求計劃,揭陽、茂名、湛江等市需求較大。
廣東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希望有志到農村從教的今年省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及暫緩就業的本、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外省生源畢業生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省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及暫緩就業的廣東生源本、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能積極參加供需見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