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4日電(記者 韓潔、羅沙)記者從財政部獲悉,中央財政14日先後兩次緊急下撥抗震救災資金共計2.5億元。地震發生以來,中央財政已累計向地震災區撥付救災資金11.1億元。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抗震救災工作的指示精神,中央財政14日下午緊急下撥1.4億元資金,支持地震重災區做好水庫等水利設施應急搶險。其中,財政部聯合水利部緊急撥付特大防汛補助費1億元,支持四川、重慶、雲南、陜西、甘肅等省(直轄市)做好地震後水庫、閘壩、堤防等防洪工程險情排查以及對出現的險情及時搶護工作。其中包括,四川6000萬元、重慶1000萬元、雲南1000萬元、陜西1000萬元、甘肅1000萬元。
另外,中央財政還向四川緊急安排補助資金4000萬元,用於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
5月14日傍晚,中央財政再次緊急下撥抗震救災資金1.1億元,用於幫助地震災區抗震救災工作。其中,向四川省下撥教育救災專項資金5000萬元,用於災區學校特別是中小學校抗災自救、師生應急臨時安置、重置必需的教學用具學習用品;向四川省下撥1000萬元資金,用於支持廣播電視系統修復受損設備;向四川省下撥衛生應急防疫補助經費1000萬元,用於支持開展救災防疫工作;緊急下撥紅十字會彩票公益金4000萬元,用於糧食、消毒劑、棉衣被、帳篷等物品採購,對地震災區進行緊急人道救助。
5月12日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縣發生7.8級地震後,中央財政已多次緊急下撥抗震救災資金,幫助地震災區群眾解決生活困難和支持災區基礎設施建設。
12日晚上,中央財政向四川緊急下撥地震救災資金7億元,包括綜合財力補助資金5億元和地震災區自然災害生活補助應急資金2億元。13日,中央財政又向甘肅、陜西、雲南、重慶等地緊急下撥地震災區自然災害生活補助應急資金1.6億元,幫助地震災區群眾解決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