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 王宇 姚均芳)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19日下發通知,決定對受到地震災害影響的四川、甘肅、陜西、重慶、雲南等重災省市實施恢復金融服務的特殊政策。
政策包括將妥善安排好災害發生前已發放貸款的管理。通知指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充分考慮到受災地區群眾和企業的實際困難,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不影響其繼續獲得災區其他救災信貸支持。對借款人主動還款的,應及時週到地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及時將上述措施以信函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
通知指出,災區各金融機構要緊急布設服務網點,確保受災群眾在安置點就近獲得銀行服務。由當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協調指定,在每個受災群眾集中安置區域,至少要有一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網點,只要技術條件具備的,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全力支持與合作,加緊改造相關系統,實現上述網點可受理其他銀行業務,並免收客戶各類相關跨行費用。
通知要求災區各金融機構千方百計做好資金調度,採取靈活有效措施,確保受災群眾方便提取存款。根據受損的實際情況,盡一切力量保障受災群眾的存款支取。對於持有效存款憑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及時辦理。對於有效存款憑證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信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現金。
此外,通知還要求金融機構必須保證各項捐贈和救助資金及時到位,做好抗震救災和災區重建的信貸工作。
另據記者了解,從20日起,經央行同意,受災嚴重的成都、綿陽等6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暫不上調。而在地震發生之前央行曾宣佈,從5月20日起,全國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將上調0.5個百分點。
此外,針對災區居民對被毀房屋的銀行按揭問題,央行副行長蘇寧日期曾表示,對於特殊時期出現的特殊情況和問題應該用特殊的解決辦法。央行將找到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既保護商業銀行的利益,同時更要保護好廣大民眾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