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9日電(記者李亞傑)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近日聯合公佈,《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自6月1日起施行。
《處分辦法》的頒布實施,對於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促進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肅懲處土地違法違紀行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土地問題。特別是近年來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促使土地管理秩序保持了總體穩定、趨向好轉的態勢。但是,違法用地、濫佔耕地等違法違紀現象時有發生,土地管理形勢依然嚴峻。據介紹,監察部和國土資源部共同制定的《關於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自2000年3月2日施行以來,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形勢的發展,土地執法實踐反映出的問題日益增多,《暫行辦法》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的要求,需要進行修改、完善。為了加強土地管理,加大對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的懲處力度,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處分辦法》共24條,對應受處分的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及其處分等作了明確規定。
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負責人指出,貫徹實施《處分辦法》,是在土地領域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是紀檢監察機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保證中央政令暢通的重要體現;是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的迫切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處分辦法》的重要意義,深入學習,準確把握《處分辦法》的精神實質。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狠抓落實上下功夫。要加大責任追究的力度,維護《處分辦法》的權威,加強對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袒護土地違法違紀行為的現象,維護黨紀國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要嚴格依法依紀查處土地違法違紀案件,切實保護耕地,保證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落實,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把查處違法違紀案件與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結合起來,認真研究和查找土地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容易滋生腐敗的薄弱環節,從根本上防範和減少土地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指出,頒布實施《處分辦法》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土地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必然要求,是強化對公務員的管理和監督,堅持從嚴治政的重要舉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本著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抓好《處分辦法》的各項貫徹實施工作。要採取多種形式,組織從事土地管理及相關工作的公務員認真學習《處分辦法》,嚴格約束自己的行政行為。要加強協調配合和監督檢查,形成推進工作的合力,認真執行《處分辦法》的各項規定;要加強公務員管理,促進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以《處分辦法》的施行為契機,切實加強土地管理,嚴格土地執法。要制定專項培訓計劃,使有關人員真正把握《處分辦法》的精神實質,系統掌握各項規定,確保執法的統一性、準確性和嚴肅性。要加強與任免機關、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的協作、溝通與配合,提高執法效果。上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執行《處分辦法》的監督檢查。要依法履行職責,堅決完成時代賦予的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歷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