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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紅十字會:紅十字會不從震災捐贈中提管理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3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記者崔靜、魏武)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江亦曼30日重申,全國紅十字會系統接收的“5·12”地震災害捐贈款物將全部用於抗震救災工作,各級紅十字會不得從中提取管理費。

    “我們明確地承諾,所有捐贈款物必須專項使用,嚴禁以轉入備災基金的名義,扣留、挪用、截留或用作其他事項。各級紅十字會不得在‘5·12’地震災害捐贈款物中提取管理費。”江亦曼説。

    她表示,鋻於“5·12”地震災害破壞性巨大,捐款數額特別巨大,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已連續3次就不得提取管理費事宜向各省級紅十字會發文,並且向社會承諾:此次地震災害捐款將全部用於抗震救災工作,包括救助物資的採購、運輸、分發,購置臨時性住房、重建永久性住房,建設學校、衛生院站,招募志願者及紅十字救援隊、醫療隊、心理救援隊等有關支出。

    江亦曼指出,目前各級紅十字會的專職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日常辦公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撥付,中國紅十字會從未在捐贈款中列支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和辦公經費。

    她説,根據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章程,成員可以從捐贈中提取不超過6.5%的項目支持費,以支持完成捐贈使用過程發生的相關支出。但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近年在項目支持費上始終採取嚴格控制態度,特別是在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明確不按比例提取項目支持費,而是根據實際的開支列支,同時嚴格地控制相關的費用,力求使項目支持費降到最低標準。 

中國紅十字會接受政府審計及社會監督捐贈款物使用

    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記者崔靜、魏武)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江亦曼30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由於社會各界對汶川地震災區的捐贈數額巨大,中國紅十字會已加大對捐贈款物的監督和管理。對於捐贈款物的調撥、分發、使用情況,中國紅十字會願意接受政府部門的審計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據介紹,截至29日18時,全國紅十字系統已募集社會捐贈款物價值103.32億元,其中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直屬單位到賬捐款36.05億元,物資價值3.35億元;地方各級紅十字會報告接收捐款50.9億元,物資價值13.02億元。

    江亦曼表示,國家審計署已于5月14日進駐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對捐贈款物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結果將每月向社會公佈。

    “我會已多次通過媒體向社會鄭重承諾:本次地震捐贈款物將全部用於抗震救災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截留、貪污、挪用救災款物,有明確捐贈意向説明的款物將按捐贈者的意願進行定向使用。”江亦曼説。

    據悉,汶川地震發生後,中國紅十字會立即啟動一級救災應急預案,積極向災區提供物質及醫療救援。截至目前全國紅十字系統已向四川、甘肅、陜西災區調撥援助款物價值20.19億元。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還緊急派出6支紅十字醫療隊和2支心理救援隊趕赴災區參與醫療救援和心理支持,截至目前累計治療傷病員16732人次,巡診1740人次,心理干預3050人次。

    江亦曼説,根據當前災區最迫切的需求,中國紅十字會正在全國範圍內緊急採購170萬頂雙人蚊帳及6480噸糧食,這些糧食可滿足40萬災區群眾1個月的需求。同時,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已從國際範圍內緊急募集10萬頂帳篷,目前正陸續運抵災區。

    她表示,中國紅十字會下一步將根據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安排至少5億元人民幣用於過渡性安置房的建設,其餘資金將全部用於災區重建工作,為災區群眾提供永久性住房資助,興建鄉鎮、村衛生院(站)、學校及社區改水、備災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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