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5月30日電(記者德吉)根據中央的要求,今年西藏農牧民免費醫療補助標准將由2007年的人均100元增至140元。這將是“十一五”以來,中央第7次提高西藏農牧民的免費醫療標準。
中央歷來重視西藏農牧區醫療保障制度的建立和發展,自和平解放以來,中央一直對西藏農牧民實行特殊的免費醫療制度。“十一五”以來,在中央財政的大力支持下,西藏連續6次提高了農牧民的免費醫療標準,從“十一五”初期的年人均40元增加到了目前的年人均100元。今年,這一補助標准將增至年人均140元,其中中央補貼達人均105元。
記者從西藏自治區衛生廳基層衛生和婦幼保健處了解到,2007年,西藏農牧區醫療制度年人均籌資水平達到了110元,其中中央投入人均達到85元,佔農牧區醫療總基金的77%,在中西部省份處於較高水平,充分體現了中央對西藏的特殊關懷和實行的優惠政策。
2007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的《西藏自治區農牧區醫療管理暫行辦法》,將農牧民免費醫療補貼從年人均90元提高到100元,並大幅度提高了為農牧民報銷補償的比例及報銷補償限額,農牧民在鄉(鎮)衛生院住院醫藥費用的報銷比例最高可達85%。全區享受免費醫療標準的農牧民人數達237萬餘人。
農牧區醫療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和發展,醫療制度經費投入的不斷加大,讓西藏廣大農牧民看病得到了保障。據衛生部門統計,2007年,西藏農牧民群眾共發生醫療費用近3億元,共為農牧民報銷補償醫療費用約2.3億元。
“感謝黨和國家的優惠政策,現在我們看病的負擔小了。”拉薩市堆龍德慶縣羊達鄉農民扎西説。
據了解,“十一五”以來,為大力支持農牧區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在中央財政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各級財政部門共安排農牧區醫療制度資金6.3億多元,農牧區醫療保障水平顯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