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6月5日電(記者陳鋼、段博)記者從陜西省財政廳了解到,陜西省決定對受災地區相關稅費實行一系列減免政策。
在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方面,陜西省決定免收因地震破壞需要重建的一切建築物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工程質量監督費等4項收費。2008年12月31日前,免收災區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減半收取河道砂石資源費、衛生監測費、環境監測服務費。
在稅收政策方面,陜西省將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政策,對因地震災害造成損失的企業和個人減免個人所得稅、扣除應納稅所得額,免徵因災新購住房契稅以及重災縣(區)開採應稅礦産品免徵2008年度資源稅。
同時,陜西有關部門已提出簡化受災區減免審批手續,嚴格執行國家政策,防止不該享受優惠政策的個人和企業借機搭車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