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西藏的農奴制是什麼樣的?佔人口絕大多數的農奴們在農奴制下享有什麼樣的“人權”和“自由”?中國國家檔案局公佈的西藏和平解放前農奴被交換或買賣的契約文書,成為解讀舊西藏人民苦難的最好註釋。 這份“1914年西藏農奴主吉康巴將其屬民母女4人向另一農奴主然巴抵債的契約”中寫道:“文卑人吉康巴從貴族然巴處所貸軍餉款之本利,現無力償還,將以卑職屬民曲增卓瑪母女四人抵債。母女四人從今完全屬於然巴。以後若有違此約者,甘願引咎受罰,並按此契約內容辦理。”圖為這份契約的部分內容。新華社發
舊西藏的農奴制是什麼樣的?佔人口絕大多數的農奴們在農奴制下享有什麼樣的“人權”和“自由”?中國國家檔案局公佈的西藏和平解放前農奴被交換或買賣的契約文書,成為解讀舊西藏人民苦難的最好註釋。 這份契約反映了西藏哲蚌寺用其所屬魯多莊園內的4名女農奴及其後代,同本寺所屬森貢莊園內的3名男農奴及其後代進行交換的情況。契約稱:“經森貢莊園代理與魯多莊園代理共同協商決定,居住在哲蚌寺屬魯多莊園內的森貢拉章女差民多吉旺姆、卓瑪拉宗、布赤、拉宗等人及其後代與居住在哲蚌寺屬森貢莊園內的男差民白措、洛桑、多吉三人及其後代進行交換。”圖為這份契約的部分內容。新華社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