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3日電(記者徐博)記者13日從國家質檢總局了解到,質檢總局近日對手機電池産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結果顯示,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89.9%。
據了解,質檢總局此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福建、廣東等8個省、直轄市88家企業生産的112種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
經檢驗,此次抽查手機電池産品的最重要的安全性能指標過充電保護性能、短路保護性能、過充電等項目單項符合率達到100%。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有:部分産品放電性能不合格,電池使用時間短;部分産品低溫放電性能不合格,在北方寒冷冬季戶外使用這樣的産品,會出現使用時間短,嚴重的甚至無法開機;部分産品熱衝擊不合格,熱衝擊試驗時出現爆炸或爆裂起火現象。
其中,深圳市捷瑞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深圳恒嘉通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勝克思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超力普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電池被查出熱衝擊不合格;深圳市先鋒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朗泰格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佳源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電池放電性能和低溫放電性能不合格;深圳市景佑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電池外觀標誌、放電性能、熱衝擊不合格。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産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