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6月18日電(記者郭立)近日,重慶市工商局作出規定:災區恢復重建期間,對於因災情影響實收資本不能按期到位的公司,允許其股東適當延長認繳出資期限,登記機關應及時為其辦理“認繳出資時間”的變更登記。這是該局《關於支持地震災區恢復重建的意見》中的舉措之一。
為支援抗震救災工作,重慶市工商局做好受災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變更登記等工作。對於確因災情影響無法提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登記或者備案所需規範文件的,可採取由申請人承諾限期補交,先予辦理登記,事後加強監管等方式;企業、個體工商戶在設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中,雖暫不能提交住所和經營場所證明文件,但經轄區工商所核實確有住所和經營場所的,可以先發照,並限期補交證明文件。
對於災區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申請辦理登記的,登記機關要提前介入,主動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指導和服務;登記註冊中,應當縮短登記時限,提高工作效率,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力爭當場登記發照。對於因災情影響無法按期參加年檢的企業,允許其延期參加年檢,最長期限可以至2008年12月31日並免收年檢費用。
同時,重慶市工商部門還積極支持和引導信譽好、規模大的農資龍頭企業採取多種方式到災區開設農資經營連鎖店,增加市場供給,方便群眾購買。積極支持和引導農資、農機龍頭企業到災區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促進災區農民恢復生産,重建家園。
加大對災區的農村經紀人培育發展工作力度,增加梁平縣等受災較重區縣的義務培訓名額。充分發揮創業指導站作用,提供實踐機會和工作崗位,吸納本地和四川入渝受災群眾進站實作。引導和鼓勵農村經紀人深入災區開展經紀活動,把災區人民急需的農業生産資料送進去,把富餘的農副産品運出來,幫助災區農民把握農時,及時恢復生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