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記者劉錚、王優玲)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對口支援方案》明確,災後恢復重建對口支援省市為19個,對口支援期限按3年安排。
方案指出,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區域發展戰略,中央統籌協調,組織東部和中部地區省市支援地震受災地區。對口支援省市為廣東、江蘇、上海、山東、浙江、北京、遼寧、河南、河北、山西、福建、湖南、湖北、安徽、天津、黑龍江、重慶、江西、吉林。
根據國家地震局提供的汶川地震烈度區劃和四川省提供的受災縣(市)災情程度,將四川省18個縣(市),以及甘肅省、陜西省受災嚴重地區作為受援方。按照“一省幫一重災縣”的原則,依據支援方經濟能力和受援方災情程度,合理配置力量,建立對口支援機制。
對口支援安排如下:山東省—四川省北川縣、廣東省—汶川縣、浙江省—青川縣、江蘇省—綿竹市、北京市—什邡市、上海市—都江堰市、河北省—平武縣、遼寧省—安縣、河南省—江油市、福建省—彭州市、山西省—茂縣、湖南省—理縣、吉林省—黑水縣、安徽省—松潘縣、江西省—小金縣、湖北省—漢源縣、重慶市—崇州市、黑龍江省—劍閣縣,廣東省(主要由深圳市)—甘肅省受災嚴重地區、天津市—陜西省受災嚴重地區。
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複雜,任務艱巨。方案要求,支援和受援雙方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設立機構,協調配合,抓好各項措施落實。為爭取時間,支援方要儘早參與規劃設計等前期工作。
對口支援省市每年實物工作量不低於上年地方財政收入1%
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劉錚、曾琴)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對口支援方案》明確,各支援省市每年對口支援實物工作量按不低於本省市上年地方財政收入的1%考慮,具體內容和方式與受援方充分協商後確定。
根據方案,災後恢復重建對口支援堅持“硬體”與“軟體”相結合,“輸血”與“造血”相結合,當前和長遠相結合,調動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等多種力量,優先解決災區群眾基本生活條件。
對口支援的內容和方式包括:提供規劃編制、建築設計、專家諮詢、工程建設和監理等服務;建設和修復城鄉居民住房;建設和修複學校、醫院、廣播電視、文化體育、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修復城鄉道路、供(排)水、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和修復農業、農村等基礎設施;提供機械設備、器材工具、建築材料等支持。
對口支援的內容和方式還包括:選派師資和醫務人員,人才培訓、異地入學入托、勞務輸入輸出、農業科技等服務;按市場化運作方式,鼓勵企業投資建廠、興建商貿流通等市場服務設施,參與經營性基礎設施建設等。
方案説,為鼓勵對口支援的積極性,中央統一研究制定對口支援的優惠政策。同時要對中央財政建設資金、對口支援資金、社會捐助資金以及受災地區自籌資金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嚴格管理,精打細算,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