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記者張曉松、陳菲)房屋倒塌,人員傷亡。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再一次向人類展示了自然災害的強大破壞力。
這次地震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它的威力到底有多大?一次地震為什麼會造成如此大量的房屋損壞和人員傷亡?記者日前就此採訪了來自我國地震、防災、建築等科研領域的權威專家。
千年不遇特大地震波及全國 300公里地表破裂無堅不摧
“這是一次千年不遇的特大地震,震級大,震源淺,烈度高,地面運動強烈,破壞力極強。”曾經親眼目睹地震災區慘狀的防災科技學院院長薄景山,以一連串形容詞描述這次地震的強大威力。
資料顯示,由於地球的特殊板塊構造,印度洋板塊不斷向歐亞板塊俯衝,使青藏高原的地殼物質不斷向東滑移。當這些地殼物質滑移到汶川地震區所處的龍門山構造帶後,受到四川盆地的阻擋,聚集了巨大的能量。
“這個能量大到我們難以想像的地步,而一旦通過地震這種方式釋放出來,更是威力驚人。”據薄景山介紹,汶川地震震級達到8級,其釋放的能量相當於5600顆廣島原子彈爆炸所産生的能量。
主震之後,5級以上的余震活動不斷,且余震的持續時間較長,也説明地震釋放的能量巨大。
由於汶川地震的震源深度僅為10公里,屬於內陸淺源地震,地震釋放的巨大能量得以通過地震波廣泛向外傳播,影響範圍之廣,除黑龍江、吉林和西藏等局部地區外整個中國均有明顯震感。這就如同一塊大石頭投入湖中,掀起的波浪傳到很遠才慢慢平息下來。
“這次地震中心烈度高達11度。我們烈度表裏總共就分了12度,12度是什麼樣,我到現在為止還沒有看到,11度幾乎是一個極限了。伴隨這麼高的烈度,地面運動的加速度之大、持續時間之長,已經是歷史罕見。”
據薄景山介紹,汶川地震竟然造成長達300多公里的地表破裂,破裂時間持續約80秒,斷層從汶川縣映秀鎮向東北方向一直延續至青川縣一帶,地震裂縫、地震鼓包、同震隆起等地面破壞現象隨處可見,最大地面隆起達到6米。斷層穿過之處雖山河亦為之改觀,道路、橋梁、房屋等各類建築物更是無堅不摧。
加之汶川地震發生的區域位於青藏高原向成都平原過渡地帶,地質構造與自然地理條件十分複雜,地震造成的崩塌、滑坡等次生災害因而非常嚴重。崩塌、滑坡堵塞了河道,形成許多極具威脅的堰塞湖,而局部地區還因為滑坡而掩埋或砸壞大量的房屋,進一步加劇了災害損失。
數千萬間房屋因震受損 四大因素決定損毀程度
初步調查統計顯示,汶川地震已造成650多萬間房屋倒塌,2300多萬間房屋損壞,北川縣城、汶川縣映秀鎮等部分城鎮夷為平地。
但是,記者在災區採訪時發現,地震在同一個地區産生的破壞程度並不完全相同,同類建築物破壞方式也不相同。
曾在地震發生當天即趕往災區調查、搶險的中國地震臺網中心預報部主任劉傑為我們破解了這一謎團。
劉傑認為,地震對建築物的破壞,不能單純從地震本身的性質去分析,除地震強度外,還取決於場地條件、建築物結構等一些綜合因素。
首要因素當然是建築物所在地區的地震烈度,這不僅與地震大小,即震級有關,也與距地震中心的遠近和當地的地質條件有關。
這次汶川地震的震級是8級,震中區烈度達11度,造成的破壞很嚴重,但震中區外圍的成都市區僅有7度,損失就相對較小。此外,一些距震中較遠的局部地區,烈度也有可能比較高,這與當地的地質條件有關。
第二個因素是建築物所在地區的場地條件。根據現場考察結果,這次地震的震中區造成的地表位移達幾米。如果建築物正好位於斷層上,這樣大的位移量,即使非常堅固建築物也會被破壞,相反,如果建築物不在斷層上,造成的破壞可能就相對輕一些。
劉傑曾在汶川地震現場看到,在某鄉鎮的同一條街上,位於斷層帶上的建築全部倒塌,而離斷層僅幾十米的建築物雖然有破壞,卻沒有倒塌。
第三個因素是建築物結構。同樣的地面運動,開間比較大的房間所承擔的力就比較大,也相對比較容易破裂和倒塌。
第四個因素是建築物的施工質量,質量不好的建築物肯定比較容易損毀。
劉傑特別指出,任何地區的建築物是有一定的基本設防烈度,在建築質量沒問題的情況下,如果發生的地震對某個地區造成的烈度在基本設防烈度內,建築物應當沒有問題。出現問題時肯定是施工質量的問題。但是,如果地震造成的烈度高於基本設防烈度,如汶川震中區烈度達11度,而該地區設防烈度是7度,這些地區就很難判定房屋倒塌是否是由於建築施工質量的問題造成的。
地震發生不能避免 抗震水平可以提高
科學研究已經證明,地震是伴生著地球的一種自然現象,只要地球存在一日,地震就存在一天,時刻威脅著人類。
但也正如防災科技學院院長薄景山所指出的:“地震災害雖然有它的不可知性,卻有其一定的規律性。我們只要科學把握地震災害發生的本質和規律,從地震災害中總結經驗和教訓,就有可能更多地挽救生命和減輕損失。”
人們首先從如何把房屋建得堅固耐震著手,降低地震災害的破壞力。據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原所長王亞勇介紹,在我國,工程技術人員吸取歷次大地震的經驗教訓,在工程建設中,提出了適合國情的各類工程抗震技術。
從1966年邢臺地震以後提出的“基礎深一點、墻壁厚一點、屋頂輕一點”的概念,到1976年唐山地震以後創造的磚房加“構造柱圈梁”技術,直到今天的“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三水準”抗震設防理論,工程抗震設計的規範標準不斷得到改進和完善。
談到今後進一步提高建築物抗震水平,專家們各抒己見,紛紛提出建議。
“在目前科技水平下,人類還很難避免地震災害的發生。在地震斷層帶上建房屋,即使非常堅固,也很難避免損毀。”劉傑認為,新建房屋的選址十分重要,一定要避開這些可能發生地震的斷層。
據悉,不久前剛剛出臺的《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對此已經有了明確規定:重新選址時,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或者生態脆弱和可能發生洪災、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災害的區域以及傳染病自然疫源地。
新中國建立後我國制定過四代地震區劃圖,圖中劃分出每個城市、鄉鎮的抗震設防烈度,成為工程抗震設防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院長王俊認為,從我國實際發生的大地震情況來看,地震區劃圖上界定的地震區範圍基本符合實際,但也有相當多的地震發生在區劃圖上的低烈度區或其附近,而實際地震烈度比區劃圖中的設防烈度要大很多。
為此,王俊建議,綜合考慮我國經濟實力和提高結構抗震設防標準可能增加的費用,適當調整地震區劃。
“既然地震不能避免、地震預報又是目前尚未解決的世界難題,那我們就應將關注的重點放在如何提高建築物的抗震性能上。”王亞勇建議,及時復核和調整工程建設的抗震設防標準,修訂抗震設計規範;對因地震受損的建築及時進行抗震鑒定、加固和改造;採用輕質、高強建築材料和實用、高效的加固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