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6月20日電(記者黃毅)四川省日前印發《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對口支援實施意見》,決定建立對口支援聯絡機制,由部分省直部門分別聯絡1個對口支援省市,負責支援省(市)與受援縣(市)的銜接、協調和接待工作。
為加快地震災區恢復重建,中央決定按照“一省幫一重災縣”的原則,建立對口支援機制,確定了18個東中部省市支援四川省18個重災縣(市)。
四川省按照國家確定的對口支援安排,結合受災縣(市)的災情、災後重建的任務,省直部門聯絡對口支援省市安排為:山東省-四川省北川縣-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四川省汶川縣-四川省交通廳、浙江省-四川省青川縣-四川省建設廳、江蘇省-四川省綿竹市-四川省經委、北京市-四川省什邡市-四川省國資委、上海市-四川省都江堰市-四川省教育廳、河北省-四川省平武縣-四川省民政廳、遼寧省-四川省安縣-四川省財政廳、河南省-四川省江油市-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福建省-四川省彭州市-四川省勞動保障廳、山西省-四川省茂縣-四川省水利廳、湖南省-四川省理縣-四川省農業廳、吉林省-四川省黑水縣-四川省林業廳、安徽省-四川省松潘縣-四川省商務廳、江西省-四川省小金縣-四川省文化廳、湖北省-四川省漢源縣-四川省衛生廳、重慶市-四川省崇州市-四川省環保局、黑龍江省-四川省劍閣縣-四川省廣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