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6月23日電題:
保證管好抗震救災每一分錢
——甘肅確保抗震救災款物真正用於災區和受災群眾
新華社記者李亞傑
6月3日20時,有群眾向甘肅省紀委值班電話舉報:“蘭州市一個體商店門口,有一輛拉運救災物資的卡車在卸載大批礦泉水……”
隨後,檢查組人員立即趕到現場查驗,發現該車雖然懸挂運輸抗震救災物資標誌,但運輸的貨物是該商店雇車採購的商品,不是救災物資。檢查人員責令該車司機現場摘掉懸挂的標誌,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在場群眾感慨地説,這次救災大家都捐了錢,但一直擔心錢用不到該用的地方上,沒想到一個電話舉報,這麼快就有人管。
四川汶川大地震發生後,甘肅遭受巨大損失。甘肅省委、省政府在研究部署抗震搶險救災工作時,明確把抗震救災款物監管任務交給紀檢監察機關。
對此,甘肅省紀委常委會認真研究,迅速部署,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嚴守職責、嚴明紀律、嚴格監管,保證管好抗震救災的每一分錢,確保抗震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向受災群眾、向社會各界交出一份滿意答卷……
“全流程”立規——築起一道保證抗震救災款物良好運行的制度堤防
數量巨大、來源複雜、種類繁多。
面對如此短時間迅速到位的大量的資金、物資,如何有效管理好?如何安全使用好?是甘肅省各級政府、各職能部門面臨的緊迫難題。
5月15日,甘肅省政府緊急下發抗震救災捐助款物管理的通知,4天后,又批轉省監察廳、財政、民政、審計四部門聯合製定的《甘肅省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管理辦法》,對抗震救災款物籌集、接收、使用、管理、發放、公示的全流程進行規範,為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並且明確規定抗震救災款物要“一站到戶”,由鄉鎮直接發放給受災群眾,村社不得代領。
無規矩不成方圓。陜西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督促各地、各職能部門建章立制:
省民政廳專門制定救災物資調運管理規章;
財政部門及時出臺災區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辦法;
各市、縣、鄉都緊急研究制定一批管理辦法,築起一道保證抗震救災款物良好運行的制度堤防。
與此同時,甘肅省紀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檢查的通知》,提出14個方面的檢查重點內容,對接收、分配抗震救災款物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
“這就使得紀檢監察機關隨時能夠掌握全面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不斷增強。”甘肅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全方位”監督--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6月11日,甘肅地震重災區文縣、康縣、舟曲縣、臨潭縣,由省紀委、監察廳領導帶隊的四個督查組,分別在這裡現場檢查,沒有彙報會、沒有當地領導陪同,看到的只是工作人員在一筆筆核對賬目、直接進農戶向受災群眾了解情況。
像這樣,陜西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災區實地進行督促檢查的場景,從地震後發放救災資金物資開始,幾乎在每個地方都能看到。
“要把監督工作滲透到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每一個職能部門和單位,覆蓋到每一個受災地區的鄉鎮、村組,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這是省委、省紀委對監督檢查工作提出的明確要求。
要達到這樣的目標,就必須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監督合力。陜西省紀委、監察廳緊急動員--
在紀檢監察機關系統內部,跨地區調動調整紀檢幹部支援受災地區,組織特邀監察員分批次進行重點巡查,從社會上公開聘請義務監督員參與監督;
在財政、民政、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接收捐助款物的部門單位,安排專門督查人員定期檢查,駐點監督;
在全省3813個資金物資發放點,每一個點上都有專職監督人員現場開展工作。
信息公開制度的全面落實,更是將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全過程置於“陽光”之下,接受全社會的監督。一些基層則直接組織群眾參與監督工作。
天水秦州區在每一個受災村成立了駐村幹部、村幹部、黨員代表、受災群眾代表、未受災群眾代表參加的核查評議監督小組;甘南舟曲縣在抗震救災款物分配發放中,還邀請退休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家的大中專學生參與,贏得了群眾信任。
“全過程”檢查--邊查邊糾,抗震救災款物監管工作不斷得以規範
隨著第一筆捐助善款的到賬、第一批救災物資緊急調運至災區開始發放,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積極參與應急搶險工作的同時,針對救災資金物資的檢查隨即有序啟動。
地震發生後的第二天,甘肅省監察廳就會同省地震局對重點單位落實地震應急預案的情況進行檢查。5月20日,在余震不斷、道路時斷時通的情況下,省紀委的兩個督查組就趕赴受災最重的隴南文縣實地檢查救災資金物資的發放工作。
6月1日,4個檢查組對省民政廳、財政廳、衛生廳、紅十字會等重點單位進行了一次拉網式檢查。
記者了解到,近一個月來,僅甘肅省紀委、監察廳就組織五個批次11個督查組,先後對24個縣(區)、60多個鄉鎮和15個省直部門進行檢查。
6月11日至14日,甘肅省紀委主要負責同志親自帶領檢查組,深入到重災區隴南市、天水市的10多個鄉鎮、村組和企業,直接到受災群眾家中察看災情,檢查每一個發放點的原始記錄和公示情況,現場指導當地幹部如何進一步完善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
另外,甘肅省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了3個督查組,由省監察廳的3名副廳長擔任組長,分片包乾負責受災地區的監督檢查工作,將檢查工作納入了常態化管理。
面對各級監管救災款物制度不全、經驗不足的實際情況,檢查組邊查邊糾,現場幫助被查地方和單位糾正問題,使救災資金物資的監管工作不斷得以規範。
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檢查工作的同時,審計機關也已組織力量對每一筆資金物資的來源、去向進行專項審計。
“全天候”出擊--發現截留、挪用、貪污問題,一經查實從重從快從嚴處理
地震發生後,甘肅省受災地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都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24小時受理群眾舉報。
甘肅省紀委先後兩次公佈了舉報電話和網址,並要求張貼到每一個受災村和物資發放點。同時明確提出,對群眾舉報投訴必須限期辦理,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對發現的截留、挪用、貪污問題,一經查實,無論涉及什麼單位、什麼人,都要從重從快從嚴處理,決不姑息。
到6月10日,省紀委對受理的124件(次)群眾反映,在對重點線索直接組織力量核查的同時,責成各地紀檢監察機關逐件進行調查了解,70%以上的已經核查落實。
隴南市武都區紀委對某單位職工值班期間打麻將事件進行公開處理;兩當縣個別機關事業單位佔用救災專用帳篷辦公的問題被現場拆除後發放給受災群眾;天水市麥積區中灘鎮一村幹部滯留代領一村民的救災款物被停職檢查;甘谷縣大山鎮對受災群眾反映的漏報災情的問題組織人員及時進行了復查補報。
目前,甘肅抗震救災工作已基本上全面進入災後重建階段,省紀委、省監察廳正在積極研究監督檢查工作重點轉移和方式方法改進的問題,保證抗震救災每一分錢用在災區、用在受災群眾身上,最大限度地發揮效益,確保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