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6月28日電(郭鵬)從近日召開的河北省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工作會上了解到,今年河北省將嚴禁公辦普通高中佔用正常教育資源舉辦復讀班、招收復讀生,對擅自違規招收復讀生者,將對校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河北省規定,各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在全省統一中考外,另行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試或變相招生考試;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得在規定範圍以外招生;不得違反規定到初中畢業生所在學校進行招生宣傳,嚴禁以獎勵錢物等形式招攬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