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6月28日電(記者余靖靜、璩靜)民政部28日在杭州宣佈:成立於1949年10月23日的浙江省上城區上羊市街居民委員會是新中國第一個居民委員會。
據介紹,新中國第一個居民委員會是指自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日起我國建立的第一個城市居民委員會。它必須具備以下5個條件:時間為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以後;名稱為居民委員會;地域為城市;組織性質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結構為民主管理的委員會制。
28日在杭州舉行的新中國第一個居民委員會尋訪成果發佈會上,民政部專家組組長、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夏學鑾宣佈: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提供的舉證材料充分、可靠,能夠證明上羊市街居民委員會符合“新中國第一個居委會”的確認標準。其他地方的居民個人提供的回憶材料、組織和單位提供的尋訪資料,缺乏文獻史料佐證或不符合5個條件。根據現有的文獻資料,專家組確認上羊市街居民委員會為新中國第一個居民委員會。
上羊市街居民委員會成立於1949年10月23日,當時轄2250戶。因不符合杭州市政府關於管轄戶數的要求,其在同年12月20日被拆分為十三個居委會。上羊市街居民委員會的名稱從1949年一直使用到2000年建立新的社區居委會。目前屬杭州市上街區紫陽街道的管轄範圍。
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司長詹成付説,“新中國第一個居委會”的誕生,不僅標誌著封建保甲制度的終結,也標誌著基層民主自治正式走上歷史舞臺,是我國基層社會管理制度的重要轉捩點,其發祥、發展史折射出中國社區建設的發展史。尋訪確認新中國第一個居民委員會,是我國城市基層政權和居民自治歷史研究領域的一項重要工作,對於了解和把握基層政權和居民自治歷史沿革和發展規律,完善基層群眾性自治制度,推動和諧社區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據了解,“新中國第一個居民委員會”的尋訪工作前後經歷了近5年時間。